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损害 >

12岁男童遭遇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时间:2011-12-30 13:07来源:绿风 作者:晓芹_手机批发 中国法律网

轻抚突遭的爱子,石春花悲伤难抑。


邵阳正骨医院办公大楼一角。

  核心提示:

  近来,“医闹”现象频频在一些医院出现。一方面,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依,导致院方束手无策;另一方面,从2002年起实行了6年的《条例》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暴露出不少问题,如条例中没有关于“死亡赔偿金”方面的规定。

  ⊙《法制周报》记者 吴为民 陈仕球 文/图

  白白的墙壁,白白的床单。

  2008年3月15日,湖南省新邵县寸石镇武桥村农妇石春花(化名)木木地坐在床头发呆,隐约中,她似乎听到了儿子永永在轻声呼喊着她,“妈妈,饿。”可这一切都是幻象。以往,永永每次放学回家,一扔下书包就会喊饿,石春花则会心疼地端出饭菜给孩子吃,看着孩子狼吞虎咽的样子,她会不时地露出灿烂的笑容。

  而今,这一幕将不再发生:12岁的永永遭遇了一起乙等医疗事故,已经变成植物人。想到这,石春花泪水涟涟,悲痛欲绝。同时,更让石春花绝望的是,通过诉讼途径拿到手的赔偿金将会很少。有人提醒可以闹一下。

  2008年3月3日,石春花从法院撤回起诉。

  事故

  儿子变成植物人

  2007年5月21日,农历四月初五。

  石春花还记得,那天,永永回家后开始做作业。一会儿后,永永说想出去玩一下,石春花笑了笑,答应了:孩子虽然小,但是非常懂事,不像别的农村孩子一样疯玩。在永永班上,他的成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石春花知道,稍微玩一下,永永就会回来继续学习。

  “嘭”,石春花突然听到一声响,她心里猛地一惊,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她跑出门一看,当即吓得连声大叫,“永永,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原来,永永踩破了石棉瓦,从四米高的地方摔下来,其实损害。血开始流了出来。石春花吓得大哭,赶紧叫丈夫拨打“120”电话。很快,石春花和丈夫把永永送到当地最有名的骨科医院——邵阳正骨医院。

  2007年5月22日上午,邵阳正骨医院给永永实施了开颅手术。但是,手术结果让石春花的心掉进了冰窟:在赶往医院的路上,永永还用手给她擦眼泪,“妈妈不哭,我不要紧。”但是,术后的永永却脸色惨白,一言不发。起初,石春花还以为这是做完手术的暂时现象,但是接下来,石春花发现永永竟然长期处于似睡非睡状态,甚至对周围的声音都没有反应。只有在被刺痛时,他才会发出“呀呀”的哭声。

  在永永住院过程中,石春花一心想救儿子一命,几乎耗尽了全部积蓄。可没想到最后永永却成了植物人。此时,家里已经花掉了7万余元积蓄,而治疗还得继续下去。于是,石春花找到医院领导协商此事。考虑到石春花的家庭困难,再加上医疗事故的责任,医院开始为永永垫付医疗费用。

  在旁人的指点下,石春花则开始想办法追究医院的赔偿责任,希望从医院讨回公道。

  争议

  一条人命只值几万元?

  2007年10月12日,在邵阳市医学会的主持下,专家对永永的医疗事故进行了鉴定。分析意见认为:永永因外伤入住院方时,院方对其诊断正确,保守治疗方案、措施符合医疗常规;院方对动态CT复查欠积极;永永右颅部硬膜外血肿系外伤所致,伤后右眼睑严重肿胀,不利于医护人员对其瞳孔变化的观察,影响了医护人员对其病情的准确、及时判断,因此认定患者目前的状况,与其外伤的严重程度和病情的特殊性存在最主要的因果关系,但与院方存在的过失医疗行为也有轻微的因果关系。

  最后,邵阳市医学会得出结论: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轻微责任。对于这一结果的赔偿问题,双方协商了几次,损害。均不欢而散。

  2007年11月6日,石春花聘请了律师,根据法医学鉴定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石春花的代理人田先生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如果医院只承担轻微责任,那么只需承担20%左右的经济赔偿责任。这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石春花得到的赔偿最多不超过20万元,而她已经支付了近7万元医疗费,加上请律师打官司的不少开销,再减掉医院垫付的近6万元医疗费用,她能够拿到手的不过几万元。

  面对这一结果,石春花迷茫地反问,“难道我孩子的命就只值几万元?”她不懂深奥的法律与道理,只是简单地认为:孩子已经变成这样,她还要依靠医院的赔偿金照顾孩子一辈子,钱是用孩子的命换来的,不能这么少。

  从法院打探回来的消息,证实了田先生的分析。石春花开始绝望:不但钱少,而且要经历难以承受的漫长诉讼期。而在此期间,医院还发生了其他几起医疗事故,也有人来吵闹或协商,据说“拿到的赔偿勉强让人满意,还省去了漫长的诉讼过程”。

  这一说法得到了院方的认同。邵阳正骨医院副院长江波告诉记者,近些年来,医患纠纷的确非常多,邵阳正骨医院也遭遇了几十起,有些是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像石春花也闹过,她当场把病历撕了个粉碎。江波还表示,对于蛮不讲理的“医闹”,“没有办法,你来50(人),我来100(人对付)。”


事实上损害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