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住户被保安押到警务室殴打 侵犯人身权,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1)人身权与公民的人身和法人的组织体不可分离。损害。 (2)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学习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3)人身权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 二、人身权的类型及其法律保护
基层政法定向招录考试民法学—人身权概述,1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当日立案当日成功和解执结一起矛盾激化的人身权赔偿案件,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当天,宾阳县法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阿伟与被执行人阿宁人身权赔偿纠纷一案,受理后,阿伟的父亲谢某来到法院, 百度快照 2011基层政法定向招录考试民法学之人身权概述 帮考网 人身权是以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利益为客体的,而这类客体都不是财产,都不能用金钱来估算与衡量其价值。 (三)人身权虽无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它与财产权又有着密切联系 首先,人身权的确认或享有,是某种财产权发生的前提或条件。如养父母对养子女享有亲权, 2011基层政法定向招录考试民法学之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人身权又称人身非财产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和财产权都是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但人身权与财产权相比较,又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 (一)人身权与人身紧密联系,具有不可分离性 2011价格鉴证师考试辅导:行政赔偿范围,二是权利标准,即仅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限于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公民的政治权、受教育权、行政程序权利等,受到侵害不予赔偿。 发散学习: (一)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人身权范围比较窄,仅限于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 宾阳法院当日立案执结一起人身权赔偿案件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其与民事主体人身密不可分,属于非财产权利,可以进一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依民事权利作用、功能为标准 支配权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支配的、具有排他性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