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损害赔偿,我想听听专业人员怎么说,大家都来说\说吧
在我国现在的离婚损害赔偿采用过错赔偿原则,就是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 根据婚姻法,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赔偿包括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书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原则规定,无过错方可据此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 我觉得离婚损害赔偿的存在有着其一定的重要性,至少在物质上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补偿,而不至于什么都没有。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2/0112/86844.html。
你把案子打上去吧,要不没法给你答,一般的,就是要分共同财还是婚前个人财产,分清这个,其他的都好说了。
上面说的理论不错。实践中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证据的取得是关键。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的,也包括精神的,都可以提。
什么情况都没说,很难回答你的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