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交通事故受害者,致使大腿骨折,责任评定为无责任,定残为十级。在这种情况下,精神损害扶慰金该赔偿多少钱?有的人说精神扶慰金法律没有规定标准,是根据情况而定的,是这样吗?没有标准也得有个说法吧?事故处理时和对方要钱也得给人家个说法呀!谢答! 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 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 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其实离婚的财产分割。(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 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因此,对于你的情况而言,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指的的你的十级伤残赔偿金。但是赔偿的数额每个省市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与你们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联,我建议你预约一位你们本地的律师详细为你计算一下,在我们山东地区,像你这种情况十级伤残的话残疾赔偿金大约三万左右。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