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该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08年12月到期,09年1月老板拿新合同续签,我签好后拿去给老板盖章,老板签字盖章后一直未把我留底的那份正本合同还给我,我们财务就偷偷帮我拿去复印了一份,但复印的有点模糊,09年2月25日我们老板发来书面辞退通知,说不准备续签,但其实他已经签字盖章了,只是我手上无正本合同,他通知我三月进行交接工作,三也底离开.
请问我这样有得赔吗?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下列情况1证实的话赔偿2个月工资;下列情况2被证实的话,赔偿4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1、能证明有续签09年1月的劳动合同的话,你在没有违反法律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企业就是非法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工作两年的经济补偿; 2、未续签的话,你可以要求12月至3月份未签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你的工资是如何领取的,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学会损害。 如果你有复印的合同文本,你可以主张要求强制执行合同啊,能够证明是合同有效的。 理论上至少可以赔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程序,而且对出庭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最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否则 1.占用自己的时间 2.由于不了解仲裁和诉讼规则胜负不一定 3.赔偿数额一般较少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则必须支付一个月工资。 另,要是不是因违反劳动规制制度而辞退的你,还需按你在其单位工作的年数,支付相同月数的工资,不超过12个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