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是临安人,5月26日在开车途中撞了一个66岁的老人,男。在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了。此事正在处理中。现在其家属提起要我朋友赔偿精神补偿金。我们不知道他们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我们是否该赔?或者该赔多少?请高人指点下! 总的来说按以下规定赔偿 至于什么精神补偿金 这个情况如果到法院诉讼的话 一方面看辩的情况,因为有2个逻辑支持或者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另一方面你说的情节估计过不了5W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侵害身份权。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听听 损害动态。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精神抚慰金是合理的。 应该赔。 赔偿金额一般最高是五万元。 在交警队调解保险公司是不予认可的。 建议对方起诉你朋友和保险公司,这样就可以赔偿了(个人也不需要垫付资金)。 如果你朋友不负刑事责任,应该赔偿精神抚慰金,一般是三万元。 纵横法律网 靖自成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