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损害 >

侵害身份权,可分为对所有权、共有权、占有权、用益权、抵押权、

时间:2012-02-08 12:09来源:唐行树 作者:挣扎者的梦 中国法律网
性骚扰与人际交际秩序,(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可分为对配偶权、亲权、亲属权、荣誉权、著作人身权、监护权的侵害。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可分为对所有权、共有权、占有权、用益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相邻权、债、继承权等的侵害。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损害。 (二)侵权责任

安徽全椒为37名高考生讨回公道,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 (6)名誉权:概念 (7)隐私权:概念和主要内容 2、身份权: (1)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2)配偶权: (3)亲权: (4)亲属权 五、知识产权 (一)概念和特征 客体是无形财产、法律直接认定、双重性,

老婆网上发帖揭老公隐私违法吗?,基于死者近亲属或其被抚养人之立场而存在的赔偿制度,绝不是对生命权受侵害的救济,而是对身份权和纯粹经济利益被侵害的救济,因为死者近亲属和死者被抚养人的生命权并未受到侵害。有人认为如果单独罗列“命价”,将可能加大侵害人的负担,导致判决的执行风险加大。

2012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法律:侵权责任,“这不是一个人的权力所能完成的。”对于这一事件,教育专家熊丙奇教授认为,不仅要追究杨文祥个人的责任,还应当追究学校以及教育管理部门的责任。 在他看来,此次事件中,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严重侵害,学生的身份权受到侵犯,学生可以依法维权,追究学校及教育管理部门的民事责任。人身损害解释

2011年工伤赔偿计算标准,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之民事权利概念,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对他人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为特定民事主体所享有,由此形成的身份权法律关系,简称“我——他关系”。如果性骚扰只有达到社会对他人评价降低的程度受害者才能去法院提起名誉权侵害之诉,面对大量隐蔽的突发的性骚扰行为,受害者即便有证据证明也无法得到法律救济。

2011年10月自考《民法学》串讲考点笔记(24),④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侵害了缺劳少源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即为情节严重)。 三、论述题 1. 客观意义上继承权的特征:①是期待权;②与身份相联系但不是身份权;③是专属权(有资格人专有,不得转让和放弃);④是私有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延伸。

关于我国死亡赔偿金理论基础的检讨与重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承认人格权、身份权、特殊财产权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来说,一方面,他面临着死亡伤残的危险,即人身受到侵害的危险;另一方面,他还面临着财务直接损毁的危险,即财产受到侵害的危险。

交强险责任范围不应包括财产损失,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父母的利益。但在理论上明确了一个问题,即“生育权是一种人格权、绝对权、支配权,而不是身份权”。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