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医疗侵权造成身体和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按什么计算。 你好,你需要定残。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诚辉律师事务所:小徐 【医疗事故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扶养到十六周岁,对年满十六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参加丧葬活动的死者直系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二人。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身体损害赔偿计算:主要是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你损失多少对方就应赔偿多少,如治疗费,交通费,营养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将以上所有实际费用相加即为赔偿费。如果造成残疾的则又有另外的计算方法。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属于当事人自主协商(未进入诉讼程序)或是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进入诉讼程序),一般是根据伤残程度给与赔偿。 申请伤残鉴定,按照伤残标准计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