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请给与详解,谢谢! 一、人身损害赔偿关系是由于人身权利受到损害而产生的请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不直接体现财产性,当人身关系受到损害时产生的保护性法律关系体现财产性。 二、人身权关系的义务主体具有绝对性,任何人都有不得非法侵害公民的人身权的义务。人身损害赔偿关系的义务主体具有相对性,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只能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关系是为弥补人身权遭到的侵害产生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即由于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而产生的一种被侵害人与侵害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一种广义的财产关系。 希望可以帮到楼主。 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如婚姻关系等等)。 财产关系,是法律上被确认的所有制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买卖关系)。 你所说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当事人因加害人的不法侵害而形成的侵权之债,既不属于法律上人身关系也不属于法律上财产关系 使人身权益健康权,这里的赔偿是基于健康权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纯粹的人身关系必须和一定的财产关系关联,否则人身权益保护就没有实际意义。人身关系能够带来经济利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