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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时间:2012-02-18 03:05来源:爱桐 作者:古道牛马增压泵 中国法律网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我国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概括和界定。离婚程序。听听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2/0215/157644.html。想知道新劳动法。审判实践中,损害。往往根据"二元说"的理论来确定责任主体,即某人是否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以该主体与机动车是否存在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关联性来确定。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具体承担主体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的,雇佣汽车驾驶员从事运输,车主(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在被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没有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的受益人.如果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6、肇事车辆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7、肇事车辆有挂靠单位的,被挂靠单位常常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的,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8、肇事车辆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车主与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9、肇事车辆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10、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7月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原车主不是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

11、机动车驾驶员与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驾驶员与使用机动车的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首先垫付;

12、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责任.

1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事故责任造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是损害赔偿义务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14、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的作被告,但只有所继承财产的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的,因没有遗产可供继承的,继承人不能作被告.

15、旅客持票或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乘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死亡的,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16、无偿同乘车者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对此原则上不能免除驾驶员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驾驶员的赔偿责任.

17、学习驾驶员在教练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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