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作者: 时间:2012/02/17 推荐工程建筑律师: 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12号 各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调,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均为100分 均为60分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管理实务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对比一下工伤损害赔偿 。于2月20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附件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目数量 报名人数 实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注:表中“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 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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