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出台了《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意见》,要求煤矿企业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手,不断建设完善技术管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和“六大系统”等基础建设。全省各级及各有关部门立足实际,狠抓落实,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严格按照“企业自评、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考评模式,通过加强领导、政策引导、强化监督、舆论宣传等形式,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目前,全省煤矿已实现生产矿井100%达标,煤矿建设项目100%同步建设。 二是巩固煤矿整顿关闭阶段性成果。自2006年实施煤矿整顿关闭以来,福建省共关闭淘汰煤矿145个,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不仅淘汰了落后生产力,更保障了健康、有序的煤炭开采秩序。几年来,福建省加强对重点矿区进行监控,强化县、乡两级监管职责,防止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省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和福建煤监局等有关部门在去年开展了多次明察暗访,查处3处无类无证非法矿点,均移交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并查处。市成立联合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组,实行公、检、法及国土、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筹集了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对新罗、永定等重点矿区和矿点开展了定期不定期督查,有力地保障了矿区的开采秩序。 三是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出台了《福建省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关于福建省“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围绕“十二五”期间福建省煤矿“关闭不少于17处、落后产能66万吨,小煤矿控制在290处”的工作目标,各级及各有关部门通过新一轮的整顿关闭、整合改造、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煤矿企业的产业结构优化。目前,全省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均已全面完成了提升、压风和防灭火等系统的改造,组织开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和水患调查分析专项工作,并进一步配齐配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全省煤矿企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加快推动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已建成了省、市、县、矿四级联网,省级监控平台可对一线矿井实施远程监察,市、县两级分控中心平台可对一线矿井实施远程监控,大力提升了煤矿应急处置和指挥能力。龙岩等地方政府加快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龙岩市矿山救护队已挂牌成立,市矿山救护队正在组建之中,我省煤矿应急救援预案体系逐步建立。 五是积极推动煤矿安全职业健康防治工作。煤矿安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已逐步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企业专职机构、专职人员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申报和专业培训工作已全面展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