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晓
敬爱的吴邦国委员长 您好! 我叫宋剑新,女,在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1987年,我院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取消我职称晋升。之后,国家十年改革中(1987年~1997年),又连续十年非法剥夺我职称资格考试,一切权利被剥夺殆尽!我的人生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反复强调"依法治国"、"舆论监督"的大好时代,在本人几十年来从未间断的强烈呼唤声中,自己还是被我院非法剥夺了二十五年职称晋升权!公民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后,法律也只限制其人身自由权,但其民事权利仍受法律保护。我作为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等七家学会管理咨询师、理事、兼职研究员…却被自己的单位非法剥夺了25年(至今尚在进行中)技术生命! 每一个动物,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如果他过分地感受到迫害的痛苦时,其实糖尿病的饮食疗法。最后必然要挺身而出,必然要觉醒起来,必然向这个世界发出绝望的呼号。就是蚯蚓,当它感到疼痛时也必然要挣扎起来! 晋职无特权,学术有尊严。我院对我是百分之百不公正,我没有任何一个百分比对不起他们却遭如此恶报,这是太没人间天理的事! 【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在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享有的主要权利,也叫宪法权利。它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60年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的政治制度得以确立时,你看糖尿病如何食疗。这一内容就被庄严地写在共和国的旗帜上。今天,经过60年的风风雨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的权利"五个大字已经深深根植在中国的大地,根植于13亿人的心田。"权利"概念,就是文明社会里人们应该享有的那份东西,它不仅关系着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也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没有权利的人与动物何异?文明发展到今天,环保主义者甚至为动物争取权益呢! 翻开现行宪法和4个修正案,在我们面前展现出一条清晰的脉络:宪法赋予人民权力的同时,也在与时俱进中注重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宪法将人民的权利写在纸上,人民代表大会为人民行使权力提供了保障。确保"人民的权利"已经逐渐成为社会进步和制度建设的核心! 【妇女权利,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权利问题,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子。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国家相继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并得以实施;各级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女儿童工作组。女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劳动保护(职称和考试晋升)已得到社会普遍重视和关注! 学术应该远离功利,保持对于社会利益体系的独立地位。学术一旦被融入社会利益体系之中,成为社会利益中的一员,成为某一特定的利益领域,其结果必定是学术丢弃其为整个社会服务的使命! 胡锦涛总书记说:"坚持男女平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行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妇女始终是推动文明进步的伟大力量。" 权利是一种价值,因为(失去权利)它将在无法估量的痛苦之上,离婚 精神损害赔偿。涵盖了无法估量的损失(还要赔上她的青春和国家的命脉),其中蕴含着无法估量的道德、良知。 【极权中的化外之民】 人皆有晋升考试的机会,我独无。《信访条例》46条规定:打击报复信访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007年5月11日 ,在我投诉十年泥牛入海之后,我院所谓书面答复公然说"并非意味…而需符合…"(此种行径,在道德上,有违"党政干部信条"和"领导职业道德";在法律上,构成加重"行政不作为"罪,都至为明确)。什么叫"并非意味…而须符合…"?认定标准是什么?--今天,这些无权无势的人与有权有势的人不一样,没有享有人的尊严,基本权利;今天,真正的分界线不在人与人之间,而在强者与弱者、特权者与平民之间;今天,没有一堵墙能把人道主义或人权危机与国家危机隔离开! 无锡市人民政府"锡信核[2007]46号"裁定,拿不出任何国家"…规定"的文本证据,却论定我院对我"剥夺、克扣、取消"是"符合…规定"的。市府可以造法,还要立法机构何用?阳光打在墙上,良知刻在心上,一百种理由也抵不上一颗良心。无锡市人民政府,不能给人民一片青天,老百姓有冤找谁?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自己辽阔而美丽的蓝天,也都拥有一双为蓝天作准备的翅膀。但当我们的翅膀被突如其来的灾难折断,如果这样,我们能忍受剧痛拒绝怜悯,永不坠落吗? 为崇高目标工作是人人的特权。我相信: 中国最需要的是自我发展、奋发图强、努力建设。为此,中国妇女必须历尽磨难,坚守岗位,维持正义,不屈不挠以取得道德上的胜利。我们应该向那些支配我们的人类显示我们具有道德、勇气及力量,有为真理、正义受苦受难的耐力! 最后,衷心感谢首长对这封信的关注并期待您的重视。 祝首长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宋剑新 江苏省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2年3月8日 附件 3b9f5e5d-05c2-4e75-8921-42d7eaf[1].jpg(24.27KB) 2012-3-800:43 她的生命是奉献给你的.jpg(59.53KB) 2012-3-800:4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