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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关问题!

时间:2012-04-01 01:55来源:北方的秋天 作者:股市风云 中国法律网
一个案例,还望懂法律相关知识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背景:当下农村;事情:干活时意外受伤。主要 人物:重伤者(甲方)包工头(乙方) 过程: 某日在包工头的带领下,一帮工人(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包括甲方在内)在执行房屋拆除工作时,一堵墙意外倒下将三名工人砸倒。经过众人抢救,伤者被送往医院,经诊断,甲方的情况最严重,为腰部脊椎压缩性骨折(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动)另外两个工人轻伤。 像这种情况应该由谁来负责任,并承担伤者相关的医疗费用?
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诈骗罪 犯罪构成。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工人作为包工头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即拆除房屋)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应当由包工头(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另,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受害人若有被扶养人的还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但由于人大最新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中没有把此项赔偿规定在内,在该法生效后就不存在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了。 如果拆除房屋工作有发包人或者分包人,且包工头没有拆除房屋的资质,那么发包人或者分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补充回答: 根据你的补充,可以确定甲乙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甲从事雇佣活动造成的损害,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见上面第三段。闫某绑架案。根据法律规定,乙需要赔偿上述全部费用。 其实,房子倒塌这种意外情形,真是谁都说不准的。乙觉得自己不应赔偿全部费用的心理也是可以理解的。你可以尝试和乙协商,告诉他法律规定他必须赔偿全部损失,现在甲只要求赔偿医药费已经很考虑到乙的感受了,尝试劝说乙不要把事情闹僵,告到法院里去对他没有好处的。如果乙实在不配合,只能告到法院去的话,建议你们聘请律师代理诉讼,胜诉基本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乙的资质问题,我国法律没有对拆除农村房屋的资质进行具体规定,实践中也有争议。参见下面这篇文章: 不过要是上法院的话,可以把发包人列为被告。多列被告有好处,万一法院判发包人有责任了呢?
必须是包工头 他是雇佣方 而且是在正常施工下
您好: 鉴于你的上述事实,应先行确定雇工的费用有谁支付,是房主直接支付还是包工人直接支付。 一、若费用由房主直接支付,可以认定甲乙均是与房主订立雇佣关系,此种情况,业主作为雇主应当承担受雇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二、若费用由包工头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可以认定甲乙双方成立雇佣关系,雇工甲方发生的人身损害应当由包工人乙方负责。 提醒:关于条款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条款是否适用于农村房屋建设各地法院认识不同。建议慎用。
应由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房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受害者一定要把他们两方都列为被告,胜诉的机会可说百分百的,当然如果受害者因自身也有过错造成,可减轻他们的责任。提醒:受害方一定要有证据意识,把出院证明,费用清单票据,交通费票据等准备充分,除了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费,交通费等外,还可请求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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