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人单位提出的内容为皋德贵对“卷帘门事件”进行陈述报告的电子邮件。首先,在电子邮件中,明确记载了皋德贵曾经及时电话联系维修工对损坏的卷帘门进行维修,只是由于维修工的客观原因而暂时没有将损坏的卷帘门修好,事后维修工再通知的维修部,也就是在这段期间,用人单位处的经理发现了此问题。由此可以看出,皋德贵在发现卷帘门损坏之后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电话联系维修工并对其进行修理,其不存在玩忽职守、管理失职的责任。并且,皋得贵既不是造成卷帘门损坏的直接责任人,也不是专门负责看守和维修卷帘门的员工,因此,员工皋德贵不能完全承担卷帘门的损坏以及维修的责任,看看2011年房屋装修价格。何况其已经及时采取了相关的补救措施。至于用人单位所说的,维修必须填写维修单并报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则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员工在维修时必须填写维修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实际上,填写维修单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要求,虽然皋德贵没有填写维修单,但是其已经采取了比形式更重要的实际行动,因此,皋德贵对于“卷帘门事件”没有责任。安先生安健康在“卷帘门事件”中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督促皋得贵及时联系维修工对损坏的卷帘门进行维修,已经尽到应有的管理义务,并不存在用人单位所称的管理疏忽以及失职等情形,至于损坏的卷帘门在短时间内没有修好完全是由于维修工的个人客观原因,与安先生安健康的管理职责无关。其次,在电子邮件中,并没有出现任何对安先生安健康的处罚决定,安先生安健康不存在管理疏忽以及管理失职的情形,同时这也表明,用人单位单方对安先生安健康作出的第二次书面警告的处罚决定既没有通知安先生,也没有进行任何的公示。安先生安健康完全不知道用人单位作出的第二次书面警告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