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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背后的“法”与“理”

时间:2012-02-05 00:11来源:我会嗑瓜子儿 作者:美盈盈 中国法律网

    “无证行医”背后的“法”与“理”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时间:2012/01/04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近日,中央电视台播出《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节目,称许多无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生在北大医院“非法行医”。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北大医院回应称,涉案住院医师于峥嵘当时虽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已取得医师资格

      近日,中央电视台播出《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节目,称许多无执业执业证书的医学生在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你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北大医院回应称,涉案住院医师于峥嵘当时虽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其他参与诊治的医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也不属于非法行医。

      虽然院方和患者对熊卓为教授的死因各执一词,但是考虑到现代尸检技术的昌明,看着 医生的权利。只须交由中立的第三方组织专业的尸检,相信患者真正的死因并不难水落石出。而实施抢救的几位中确有不具的在校学生,却已是不争的事实。尽管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但这种“无证行医”的现状,的确容易令普通公众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作为一名历经医学研究生教育的执业医师,笔者却深知,这种让外界公众匪夷所思的现象绝非北大第一医院所独有。事实上,国内几乎所有的医院都或多或少为这个纠结着“法”与“理”冲突的难题所困。这里的“法”是指《执业医师法》,而“理”则是将医学生培养成一名合格医生的基本规律。这个难题的实质是现行的执业医师考试制度和医学教育体制之间存在着冲突。

      首先,临床医学毕业生要获得执业医师证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考试。可是,要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却不那么简单。其一,参加考试的门槛不低,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才能参加考试,低于本科学历者只能先通过助理医师考试,然后再工作满若干年后才能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其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从操作到笔试间隔着几个月,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笔试后到公布成绩、划线又需要几个月,再等卫生厅到发证和到卫生局注册,通常又要等上几个月——也就是说,一名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即便以最快的速度获得执业医师证,他在医院无证工作的时间也要将近2年。在此期间,医院限于人力物力,不可能长期给这些领薪水的见习医生一对一地配置带教老师,而且,如果医院不放手让见习医生诊治病人,见习医生的临床能力培养和经验积累也无从谈起。也因此,这些无证医生们随时都可能在工作中触犯《执业医师法》。

      其次,执业医师考试制度给临床医学本硕及本硕博连读教育也出了难题。近年来,国内一些知名的医学院校普遍招收临床医学本硕或者本硕博连读研究生。临床医学生培养的最重要环节无疑是在教学医院的实习。可是,这些直硕、直博的学生在教学医院开始研究生阶段的实习时,却往往因为没有本科学位而无法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当然也就不会有执业资格。一旦他们所参与的医疗活动出现,这种“无证行医”行为就很可能被视为导致患者利益受损害的“铁证”。如果院方因此而谨小慎微,不再放手让这些实习生参与手术、抢救等诊疗活动,那么可想而知,这些临床医学本硕博及本硕连读教育所培养出来的临床硕士、博士的质量必将难以得到保障。

      当然,尽管导致见习医生、医学研究生在医院“无证行医”的根源在于现行执业医师考试制度中的某些缺陷,但如果参与抢救的医生全部是无执业资格的实习医生,而没有执业医师在场指导,这只能说明医院在医疗管理上出了大漏洞。因为这不仅违反了医院管理的基本制度,更是违反《执业医师法》的行为。若事实如此,则北大第一医院在导致患者死亡的责任中难逃其咎。

      总而言之,要消除这种执业医师之“法”与医学生教育培养之“理”互相冲突所产生的乱象,不仅需要加强医院的管理,明确带教医师和实习医生之间的权利和责任,更要适时地完善执业医师考试制度、提高考试效率,让那些早已经具备临床能力的见习医生、临床研究生们获得考试资格、拿到属于他们的职业资格,从而摆脱“无证行医”造成的尴尬处境。

      张海通(北京 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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