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施两个不应该实施的手术,并承诺外请优秀术者,但术者身份不实且手术均失败.手术记录不真实,导致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如不判定为医疗事故,还能追究其医疗事故罪吗?1.近亲属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2.赔偿是按亲属人数赔偿还是按一个事故赔偿?3.赔偿金额有无上下限限制?4.有无必须要赔偿的金额项目?5.赔偿年限是否是6年?6.赔偿金额标准的是从发生之日起计算还是按现在的生活标准计算? 1、导致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如不判定为医疗事故,还能追究其医疗事故罪吗? 在实践中不能追究医疗事故罪了。实践上很机械的。 2、近亲属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赔偿是按亲属人数赔偿还是按一个事故赔偿? 各地掌握的情况不是很一致,相比看医疗。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不是按照亲属人数,按照这一次事故总的赔偿。 3.赔偿金额有无上下限限制? 各种实际损失没有限制,我不知道事故赔偿标准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具体的计算依据和方法。 4.有无必须要赔偿的金额项目? 见前面的回答 5.赔偿年限是否是6年? 你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既然不能确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司法实践按照最高法司法结束处理,不按照这个六年的规定处理。 6.赔偿金额标准的是从发生之日起计算还是按现在的生活标准计算? 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数据计算 北京医疗律师刘昭彦网站 侵权责任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