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看看 2011年3月,华商报头版头条登出《抗癌化疗三年结果诊断错误》报道。报道一经刊出,引来社会热议。 到底事实真相是怎样的,记者来到西安,寻找事件真相。 记者在有关部门了解到,2006年3月,患者袁小菊以间断气短、胸闷、胸痛16个月之主诉住西安市结核病医院三病区,住院十天出院。 这是记者了解到的诊断详情: 西安市结核病医院2006年3月17日病理诊断报告病理(胸膜穿刺活检),病理诊断:转移性低分化型腺癌(原发病灶可能来自肺部)。 病人在西安市结核病医院住院10天,转入陕西省肿瘤专科医院抗肿瘤治疗3年多。 2009年4月,陕西省肿瘤医院细胞学诊断(胸水)查见腺癌细胞。证明陕西省肿瘤医院病理诊断与西安市结核病医院病理诊断是一致的、相吻合的。 后患者袁小菊在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病理科诊断报告(M09-)、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病理科会诊诊断报告提示:胸膜恶性间皮瘤。(做手术后结果) 袁小菊在陕西省肿瘤医院抗肿瘤治疗3年多,经西安市结核病医院专家及外院专家看原病历、CT,显示抗肿瘤治疗结果是有效的,病情得以控制,身体恢复良好,印证了诊断和治疗的正确性。 2009年,袁小菊将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告上法庭,状告医院诊断有误,并称自己不是肿瘤,要求西安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求西安市结核病医院赔偿其损失128万,后又改口为21万。 经西安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专家鉴定分析意见:(部分摘录)医方对患者行胸部B超、胸部CT、胸水细胞学检查、胸膜活检及结核相关生化检测,诊疗过程符合常规。胸膜活检病理诊断:转移性低分化腺癌。腺癌的病理诊断初步明确了病变是恶性肿瘤的性质,对后续治疗提供了方向性指导。腺癌和间皮瘤在病理诊断上鉴别比较困难,胸膜穿刺的小的活检标本由于观察范围受限,诊断更加困难。患方提供的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病理科会诊诊断报告(2009-2942)、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病理科诊断报告(M09-)提示:胸膜恶性间皮瘤。结论:综上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等),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从2009年至今袁小菊始终从未间断过这场官司,她说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就是误诊。然而面对权威医学专家的鉴定结果,她是否还能继续坚持自己的说法呢?袁小菊是一名下岗职工,起初只能靠340元钱的低保过活,生活十分困难,加之,诊断出恶性肿瘤后,生活更是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在听取诊断意见并接受抗肿瘤治疗后,效果十分良好,胸水少了、肺的病灶也模糊了,病情得到控制。经过了抗癌治疗后的袁小菊,不但不感恩于医院的准确诊断和悉心治疗,反而状告医院误诊,并提出百万的赔偿额,这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大家帮帮忙吧真相是什么到底是医疗事故还是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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