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医疗 >

已故职工家属亦能追偿公积金

时间:2012-02-15 05:50来源:蓝之海 作者:红梅 中国法律网

    已故职工家属亦能追偿公积金

    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作者: 时间:2012/02/13 推荐劳动律师: 钱某是某个体企业的职工,他在这个企业已从业8年,企业一直没有给他缴纳住房公积金。前不久钱某病逝,为给将来成家的儿子购房,钱某的妻子申请给钱某设立公积金账户不果,向钱某所在单位提出追偿未缴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历经协商、调解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你知道行政责任。钱妻欲申请仲

    公积金提取流程

      钱某是某个体企业的职工,他在这个企业已从业8年,企业一直没有给他缴纳住房公积金。前不久钱某病逝,为给将来成家的儿子购房,钱某的妻子申请给钱某设立公积金账户不果,向钱某所在单位提出追偿未缴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历经协商、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钱妻欲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钱某,钱某与用人单位的终止,钱妻申请给钱某设立公积金账户不能得到支持。

      但另外根据该条例,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益。住房公积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财产性等特点。

      职工死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与金个人账户一样,可以作为职工的个人财产,由家属继承。职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死后,家属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王景龙)

      本文由 整理,更多内容关注:

      

      

      

    • ·
    • ·
    • ·
    • ·
    • ·
    • ·
    • ·
    • ·
    • ·
    • ·
    特别推荐
    ·
    ·
    上一篇:
    下一篇: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