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骑电动车不小心摔伤了,导致大腿部骨折、膝盖处断裂。而医生在做检查时,只在大腿部和脚部做了检查。大腿做了手术后,过了一段时间一直恢复的不理想,再去其它地方检查时发现膝盖部也有断裂,这个原先给做手术的医院是否应承担一些责任,有什么责任?我的朋友应该怎么做?谢谢!!! 患者入院治疗,就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只要医方存在医疗差错(包括诊断差错、治疗差错)造成患者的损失,就是对医疗服务合同的违约;同时也是对患者健康权、生命权的侵害。理应由医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不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要件 如果尚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生的赔偿责任要按其在诊断、治疗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来决定。比如:是否患者的损失完全是由医生的过错造成、是否还介入了其他因素等。 你可以向这家医院提出要求,让其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如果其不赔偿或你对赔偿金额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个有责任的医生及这个医院。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让有责任的这个医生负刑事责任,但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其纪律处分。要是别的情节重的,那就要负刑事责任了 医生已经够成责任事故了!建议你马上去拿病历去复印一份!然后到卫生局投诉! 太可悲了~ 这是医疗事故 那个医生由于责任心或者是技术的问题,他漏诊了,由于他的漏诊导致了患者的痛苦,他要负责。但是一般不是刑事责任,除非他没有医师资格证。 你应当尽快找律师到医院封存你上次住院的病例,不让医院有所改动,然后再找第二次诊治的医院出诊断证明,并且你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在两家医院就诊期间,你没有出现第二次受伤的情况,要不他们会说你的膝盖是你出院后再次受伤导致的,或者会说你是出院后没有按照他们告知的注意事项去做而导致的二次伤害,而且上诉是最有可能成为医院的借口的,这是最重要的,你要是没有什么证据,只要有这个借口你就会败诉,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没有给你做出正确的诊断。这个证据也很难找,你要是有能力的话可以找第二家医院给你出证明,证明你是上次受的伤。不过,这种情况下第二家医院一般是不会给你出证明的,除非你有熟人在医院里面,因为他们出证明也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根据我的了解,你败诉的可能很大,两次医院就诊,中间隔的时间越久你败诉的可能就越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