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交通事故的案子,我们是原告,在去年八月初开庭的,当时被告提出有三个鉴定,一个是关于我们提供的劳动合同真伪的鉴定,一个是受害者所骑的助力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鉴定,还有一个记不清楚了,合同的笔记真假鉴定到今年1月底已经结束,我们本想着这个案子应该快结案了,结果上个礼拜去法院,被告知另外的几个鉴定才送上去???我知道法院的办事效率低,但是也不会低到这种程度吧?难道法院有规定要一个鉴定完毕以后才能进行另外一个鉴定吗?请知道的人帮我回答一下,万分感激。法院这么一直拖着,法律小知识。对我们家的精神折磨真的难以言喻,亲人已经离我们而去,遭受离别的心情不说,还要被各个机关部门给牵制着,真的不知道该如果是好 笔迹与助力车不属于同类物证,不存在笔迹真伪影响机动车属性的问题。可以同时分别委托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可以拿到鉴定意见书。 对于法院直接确认不了的事项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需要原被告都同意,双方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时间如果不是很复杂,一般30个工作日鉴定报告就出来了。所以对于鉴定机构的选择前,可以电话咨询几家问一下大概时间,优先选择鉴定快一些的。 大家都这样,看开点 鉴定可以同时进行,你所说法院明显是在拖延时间。 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所以说助力车是机动车。 鉴定现在一般都是先缴费,如果能接触到鉴定机构,可以提出适当快点做出结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