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婚姻家庭 >

张晋龙就诊山西省肿瘤医院医疗过错分析

时间:2011-11-18 19:58来源:苦茶 作者:紫翼蝴蝶 中国法律网

死者曾于2007年因冠心病而施行冠脉支架植入术,术后一直服用阿司匹林。根据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药理学》(第六版)第188页明确指出,“低浓度的阿司匹林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及抗血栓形成,从而到达抗凝的作用。不良反应为加重出血倾向,如需手术的患者,术前7天应停用阿司匹林”。另外,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学》第七版第130页有关术前准备的有关章节中明确指出“术前7天应停用阿司匹林,术前2~3天停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术前10天停用抗血小板类药物……”。而死者的主管医师在进行第一次手术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明知死者曾施行冠脉支架植入术,按一般医疗经验应有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等抗凝药物的可能,而疏忽大意,未能引起合理注意,也未能及时告知死者及其家属应停用该类药物,婚姻法全文。冒然实行胃切除术,导致患者发生术后渗血,这是造成患者发生失血性休克的主要原因。直到第二次手术时才追问家属,死者是否服用抗凝药物,此行为表明该主管医师具有“应在术前询问患者是否有使用抗凝药物”的医疗常识,而由于疏忽未能及时了解,造成了治疗上的失误,因此,主管医师的过失与患者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