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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两人拖行逃逸 醉驾男获无期

时间:2012-01-02 02:55来源:晨喆 作者:ZG_大雄 中国法律网

    撞死两人拖行逃逸 醉驾男获无期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0/12 推荐刑法律师: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合肥宁国路醉驾案又有了新进展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海涛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我不知道婚姻。并附带民事赔偿66万余元。 今年6月7日晚,马海涛在滨湖世纪城表姐家吃饭,饮酒后驾驶公司的小型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合肥宁国路醉驾案”又有了新进展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人马海涛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66万余元。

      今年6月7日晚,马海涛在滨湖世纪城表姐家吃饭,饮酒后驾驶公司的小型普通客车,前往宁国路一家酒吧喝酒。次日凌晨1时30分左右,马海涛在大量饮酒的情况下驾车回家。1时40分许,马海涛驾车由北向南行至宁国路阿胖龙虾饭店门前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陶某、陈某某两人,陶某当场倒地受伤,陈某某则被卷入车底。在明知撞人的情况下,马海涛因紧张、害怕继续拖着陈某某驾车逃逸,行驶约380米时,陈某某从车底部脱落并被该车再次辗压。4时30分许,警方将马海涛抓获。经检测,婚姻。马海涛体内酒精含量达199毫克/100毫升,远远超出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因抢救无效,两名伤者宣告死亡。

      9月初,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海涛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其诉至法院。9月7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马海涛的行为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两被害人当时有没有过错、马海涛返回现场是不是自首等焦点备受关注。两名被害人的家属提出了总共126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其中被害人陶某的家属索赔61万余元,另一名被害人陈某某的家属索赔65万余元。开庭前,马海涛的家人向司法机关交纳了20余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款。

      据了解,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海涛醉酒后明知驾车会出现危险,还驾驶着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行驶在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道路上,撞倒两名被害人后也未停车施救,而是不计后果拖着被害人逃逸。法院认定,马海涛存在犯罪故意,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名被害人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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