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检察院利用案件信息共享系统成功追诉一抢劫漏犯来源:临邑县检察院 作者:李敏 时间:2011/12/22 推荐刑法律师: 临邑县检察院利用案件信息共享系统成功追诉一抢劫漏犯临邑县检察院利用案件信息共享系统成功追诉一漏犯 近日,临邑县检察院在起诉过程中精研细究,利用已结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成功追诉了一名已入狱服刑的抢劫漏犯,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一审被判处八年,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我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 今年8月22日,临邑县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高某涉嫌抢劫一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该院查明高某伙同石某、周某、张某(以上三人均判刑)、王某、郭某,http://www.5law.cn。窜至商河、济阳、临邑、陵县等地,先后四次对过路车辆实施抢劫,抢走手机5部、现金600余元,公安机关在卷宗中注明“郭某、王某经多次抓捕未获”。 案件承办人根据该院《在审查起诉环节监督侦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时启动已结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已结案件信息共享系统”查明:王某因犯,于2011年7月7日被临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已押送齐州监狱服刑。鉴于王某涉嫌抢劫犯罪案件事实清楚、确实充分,该院遂决定对其追加起诉,并通知公安机关将王某押解回临邑县看守所。 9月30日,临邑县院将高某、王某一并起诉至法院。10月27日,临邑县法院以王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作者:临邑县检察院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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