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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对农民是好事

时间:2012-02-22 12:07来源:渺渺云烟 作者:李子木玉 中国法律网

  2012年1月9日,在全国工商联举办的“《REICO报告》”发布会上,任志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为国土部认可,这是最大实现农民权利的好事,应该推广。

  任志强指出,现行政策允许农村的集体土地盖厂房,把厂房用于出租,但就是不能盖住宅。农民从集体土地上获得的工业收益远远低于通过公租房获得的出租收益,你看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在试点是把厂房变成住宅。

  在他看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政府用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再用高价变成公租房,既提高了公租房的租金,你看交通安全法规。又挤压了农民土地的收益分配,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则大大解决了这个难题。

  任志强指出,北京市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保留农民城中村土地使用权利,婚姻法全文。按照规划进行公租房建设,实现对农民权利的最大保护,应该值得推广。

  “如果按照现有的政策,农民是最吃亏的,城里的老百姓获得的公租房也会吃亏,因为租金高了,同时,通过占用农地扩大建设用地的方式,也起不到耕地保护作用。”他指出。

  任志强认为,现在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等于把一部分土地的收益通过公租房收益转换成了农民通过土地而获得的收益,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少用城市用地的同时,又利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增加了可供出租的房源,降低了租用房屋的成本,同时让农民获得了更多的收益分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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