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纠纷赔偿详情,麻烦您帮忙解释和计算下其父最终赔偿损失费用为多少??? 纠纷简要情况:许*的丈夫胡**2011年12月5日20时55分许,因故卧在江汉油田广华大道“**”路的快车道内,恰遇饶华兵驾驶驾车路径此处,将卧在车道内的胡**辗压自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故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许*与胡**于2004年4月19日登记结婚后,与2005年3月31日后生一子,取名胡玉其,胡**的生父胡**与生母陈**与1980年离婚后,各自结婚再成家后,又各自生育了一个儿女,并均已成家,故有瞻仰老人的能力。 饶**驾驶的轿车与2011年9月1日止,在**股份有限公司江*支公司购买了元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各一份。 上述事实有江汉油田交警支队出具的{2011}第A049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出具的胡**的抢救医疗费收据,胡**的死亡证明书、**公安局法医对胡**的死亡原因鉴定报告、火化证明、结婚证明、胡**本人、儿子、父母、妻子的身份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书证和保险单灯,其实婚姻。故双方对上述事实表示认可,无争议。 按照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以2011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计算,甲方的损失总额为元。其明细{一}胡**的医疗费元;{二}死亡赔偿金元(元*20年);(三)丧葬费元(元/2人);(四)被抚养人生活费元,{{(1)其子胡玉其六周岁,元元*12年/2人;(2)其父胡**六十五周岁抚养费.5元元*15年/2人;(3)其母陈**六十五周岁抚养费.5元4091元*15/2人}}(五)亲属奔丧的交通费、住宿费、共元;精神损失费元。 对上述损失经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一、对甲方的医疗费损失元和死亡赔偿金元,合计元,此损失由甲方直接向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中直接行使元的理赔权。 二、上条的医疗费用损失和死亡赔偿金损失、其余额共计元再加上丧葬费损失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元,亲属奔丧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损失元和精神损失费元, 重婚。合计总额元,按照各承付50%的责任比例分担。除甲方自负元损失外,乙方应赔偿甲方元。 三、对上条乙方对甲方应赔偿款元,其中元由甲方直接向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行使理赔权,余下的差额赔偿元,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获得的赔偿总额为元(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保险公司应支付的在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