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江门一家公司上班两个多星期后不慎将手转入机器导致右手肱骨粉脆性骨折,右手小指拉伤,现在治疗了两年多,手的结果是右手肱骨延期愈合,骨折线部分较明显,稍有骨质酥松,右手小指弯曲不能伸展,大学生创业项目。功能丧失。医生意见是可以拆除钢板但是要小心不能撞碰,否则很容易断,也可以保持钢板现在不拆等骨骼完全长好再拆除,风险要小一些。因考虑到工作或其他原因可能会碰撞到右手造成再折断,所以我朋友要求暂时不拆除钢板。因为当时受伤时公司未买保险,所以一直要求拆除钢板等赶快谈断此事,在我朋友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的部门经理就通过一些不利于我朋友的措施进行为难,并在公司没有批准我朋友换部门的情况下强烈限制我朋友在其部门不让我朋友插手部门事务,创业政策。投报到老板后老板不能及时处理以致我朋友在公司实在做不下去的情况下再加上公司对我朋友的歧视无加薪和升值机会的情况下要求公司一次性谈断,现在公司因为赔额问题却一再的拖延不行谈断,想逼迫我朋友降低赔额或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取钢板。对于此种情况,我朋友应该如何做才能取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和获得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