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规避某些法律政策等往往会准备两份合同,一份用来交给相关部门检查、备案,另一份用来实际履行。我们国家的法律支持哪一份合同呢? 刘律师:关于“黑白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人民法院会按照双方实际履行的一份作为双方的真实意思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姻。但是,法律也有例外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根据该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看出,当出现“黑合同”和“白合同”时,“白合同”的效力显然是优先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以备案的合同为准的,只有经过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而签订的合同,遗嘱订立 。才能适用该司法解释21条的规定。 任女士:我公司现在想和一个美术家签订一份美术作品的委托创作合同,请问律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刘律师:在作品完成后,该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是属于委托方还是受托方。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无约定,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则视为属于受托方所有,以后使用该作品时,要受到著作权的限制。其他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如作品要达到的效果、思想内容、尺寸、完成的时间等。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的相关知识,欢迎您访问找法网频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