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zhiwei_00001 的博客 事在人为!人定胜天!—超越自我,完美自我! 案例:某镇王先生求助:我长期在外面打工,很少回家。2009年10月份我父亲去世,但因为我和哥哥关系不好,哥哥没有告诉我父亲去世的消息,并独霸了爸爸的遗产。我回家时才知道所有情况。我欲向法院起诉我哥哥,讨回我应继承的遗产,但又怕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婚后财产分割 。我现在起诉可以吗? 评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王先生的父亲于2009年10月份去世,王先生于回家时才知道,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王先生可以起诉其哥哥侵犯其继承权。如果王先生于去年12月份知道其继承权受侵犯,碍于兄弟情面至才起诉,其继承权则不受保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