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问题】 我不太清楚财产公证,我现在才知道我原来是个法盲!他跟我说,结婚前要进行公证,因为他以前做生意赔了200万,说不需要我来还,还有房子,他说,先在银行贷款,分十年还清,说这些钱都不用我来还。还说结婚以后钱财两分,他赚的钱是他的,我赚的钱是我的,我喜欢的我买,他喜欢的他买,他一个月给我生活费,这个生活费包括一个月内两个人的吃喝水电费等,比如去谁家啦,他拿钱买东西是他的心意,我拿钱买东西是我的心意,大家都分开这样。我不太清楚这个代表什么?,我只是觉得,婚姻。这样的婚姻还有意义吗?和两个陌生的人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区别呢?难道我嫁人是为了找一个每月给我生活费的人吗?每个结婚的人都是这样的吗?(网易网友maggiechen-c)[] maggiechen-c,婚前财产公证只是一种人为选择,就像购买个人保险一样,法律方面并没有做强制规定。在司法方面的专业解释为: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那么说到底,公证的既有债权,也有债务。 现在回到你的问题上来。你男友做生意赔了200万,也就意味着他有200万的巨额债务需要偿还。这会不会成为他要公证的初衷呢——他不希望这些沉重的债务牵连到你。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他还说了婚后钱财两分,你们各花各的钱,生活费方面他来负担,这看起来并没有不妥。不信你问问身边的已婚同事、朋友,各自管钱的并不少见呢。不过,“他赚的钱是他的,我赚的钱是我的”,如果你们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只是他单方的意思,听说事实收养。你并不同意这么做,在法律上婚后你们各自的收入还是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单纯地比较婚姻中,感情重要还是财产重要完全早已失去了现实意义。财产公证也不是没有积极意义。据法院统计资料表明,多数离婚案件涉及财产纠纷。那么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也是有备无患。不管怎么说,你和他婚姻指数的衡量标准还有很多,别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就好。对你目前来讲,想清楚了再结婚比什么都重要。祝快乐。(女人帮帮主snowmay)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