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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遗嘱(2010修改版本)

时间:2012-07-01 03:01来源:薛建祥 作者:2009green 中国法律网

按照法律的规定,一个人的遗嘱要具备法律效力,应该有若干其他无关系人员在场作证。不过,我的日志里写自己的遗嘱应该算是有效的,因为广大网友随时可以为我作见证。生前写好遗嘱是我自己的一个习惯,也是为了让与我有关的人免于陷入纠纷的一种方法。所以,基于生命的不确定性,加上最近一系列的情况变化,我认为有必要将自己在以前那份手写遗嘱的基础就一些问题明确如下:

1.无论我因为什么原因非正常死亡(很显然,这世界上有几个人是正常死亡的?),我认为这件事都是天意或命运的安排,与其他人为因素无关,请人们不要为此胡乱猜测或互相指责。中国话里有这样一种说法: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所以,坦然地看待生离死别是我们应该有的心态或胸怀。

2.关于我的财产处置。为免除一些不必要的纷争,请按照我和我爱人Crylstal签定的《婚姻财产协议书》执行即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没有带来任何可以在这个世界上使用的物质财富,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照样不可能带这类东西离开。所以,也不希望人们对我遗留下来的一丁点不值当的东西而出现任何不愉快的场面。

3.关于我的遗体与身体其他组织器官的处理,能够捐献给其他人使用的就全部捐献,无法捐献的的部分请为我处理的后事人以一种最环保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我虽然不是极端的环保人士,生活中也在尽可能地让自己的生活低碳化。所以,根本没有必要为我浪费更多的能源与资源在处理遗体这类无意义的事务上。

4.我活着的时候因为已经不止一次地经历过家人、亲友的生离死别,所以一直以来都不喜欢葬礼,哀乐,黑纱,白花,坟墓以及墓碑之类的形式与内容。所以,如果我死了,请不要为我举行任何形式的葬礼,也不用以任何方式祭奠或悼念我。如果我爱的人或是爱我的人想念我了,请你们这样做:高兴地吃一下我生前喜欢的东西,痛快地喝一些我生前喜欢的酒,高唱或倾听一些我生前喜欢的歌,甚至把我以前的糗事拿出来说一说让大家开心地笑笑也是好的。记住:无论我生前与你们有什么恩怨或是爱恨,凡是与我有关的事情将随着我生命的结束随风远去了,请你们也学会遗忘吧。时间能治愈绝大多数生理的创伤,心灵上的也一样。

5.基于前面的原因,我认为在我死亡以后不必通知我的任何亲属。他们有自己的事务与生活,我不想为他们增添任何物质与精神上的麻烦。

6.在今天这个世界上,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社会氛围都比较强调尊重人权。而人权的核心就是自由。我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理自己的有形的和无形的一切,当然也包括我的财产与身体组织器官,所以,请你们尊重我的选择与做法。因为其他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我,所以,你可能不理解我的一些想法与行为模式。

7.我来过这个世界,看到了,感受了,爱过了,恨过了,这就够了。谢谢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上帝保佑看到这份遗嘱的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幸福、安康!

8.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我前一次手写遗嘱的内容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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