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照本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本条是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 一、证件名称由原《独生子女证》更名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属于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夫妻表彰和奖励的证明。 二、领证夫妻具体对象包括:(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2)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3)依照本条例规定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此外,http://www.5law.cn/info/a/sifa/hunyinjiating/2012/0704/263383.html。属于下面三种情形的也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2)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者且只生育一个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3)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抚养孩子没有再婚的的一方。 生育双胞胎及多胞胎的夫妻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虽未作时限的规定,但一般应在孩子14周岁前领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凭证可以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待遇。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符合领证条件的夫妻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并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定,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义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公民享受奖励和优待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六、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相比看生育报销。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的规定,因弄虚作假骗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在领证后婚姻、生育情况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领证条件的,所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属无效证件,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予收回或向当事人宣告无效,并建立收回注销登记及相应的法律文书存档制度以备查。 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单独领取的一方领取一份,以解决婚姻状况变化后,仍符合条件者的享受待遇的凭证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