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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的亲疏远近

时间:2012-07-04 12:24来源:小荔枝 作者:风中的莲 中国法律网
家庭生活是人生的三大目标之一,也是人生一大活动内容。过好家庭生活,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对人的成长发展,对人生目标的实现,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处理家庭关系,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有点复杂,关键是能否看清事实。这个事实一是指在家庭中自己与各成员之间远近关系的辨析,二是对这个远近关系的调谐和独到的角色扮演能力。
虽说我们已是现代人,但就整个人类发展来说我们人类现在还处在十分幼稚的时期。现代家庭还十分地不成熟,表现在处理家庭问题的剌手,家庭还不像一个整人那样肢体协调、动作自如、灵活有力,往往是动不动就闹矛盾,互相争斗,互相牵制纠缠,甚至发生伤害、暴力行为,家庭的“稳固”不是靠自我的尊爱和保护意识,更多地受“社会意识流”的影响,依靠外援,缺乏自生力、自我救助、自我欣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当然,我们说的家庭有两种:看着结婚条件。第一家庭和第二家庭。第一家庭是自己作为儿子或女儿所在的家庭,第二家庭是从第一家庭分离()出来之后自己又成为父亲或母亲的家庭。第一家庭对自己来说是先天的家庭(自己一生出来便处在其中),第二家庭是后天生发的家庭,也叫后天家庭。我们说的家庭主要地指先天家庭和后天家庭两种。在这两种家庭中我们所处的地位和角色也不相同,我们与两种家庭中成员关系远近、亲疏价值也不一样,不承认这里面有远近关系,分不清远近关系,难以有准确的价值评判,就易使自己的行为发生偏离,产生家庭的不协和纠纷,致使自己的人生追求蒙受损失。
与家庭成员关系的远近,不是凭我们的喜恶,它有其自然的规律,也叫天性,这是任何人都无法违背的。家庭中自己第一亲近(离得最近,也是关系是牢固)的人是子女。不管承认与否,这一生注定你与自己的子女是无法分割的,直至你死的一天都无法与他们分割。子女之外便是你自己的父母,他们是你第二亲近的人,子女不能割去,其他人都可以舍去,但你还不能舍去你的父母,你会追随他们,直至他们天年。第三亲近的人是你的兄弟姊妹,他们是你的同胞骨肉,除了子女的亲、父母的疼,剩下的可靠的人就是他们了。第四亲近的人是你的妻子或丈夫。我这样分远近,可能有些人不满,什么天性?完全是狗屁!要知道我谈的是家庭生活,而不是婚姻生活。前者是以家庭结构为着眼点,谈家庭关系和活力问题;后者则侧重于婚姻的缔结,婚姻发展变化,婚姻双方的行为和冲突现象、矛盾的产生与化解等等,它主要围绕着婚姻双方,把当事者两人同时放到重心来讨论。对后者来说,我是不愿意去做的,说一个还不清楚,何况两个同时说呢。
现实上,婚姻只是后天家庭的一种生成方式而已,除了婚姻,后天家庭的组成还有很多方式。
我这里说的家庭成员的远近亲疏关系只是以普通的家庭结构来讨论,并且是一种基于纯自然态的讨论。假若把婚姻关系加进去,那就要看婚姻双方关系的融恰程度而作一些小小的变动,如果作为婚姻双方,夫妻的关系非常好,那么在家庭中作为自己第三亲近的人就应该是妻子或丈夫,并且还要把对方第一家庭的亲人加进来而重又做一些排序。但是第一亲近、第二亲近的人的位置是不容改变也是无法改变的,这是我们在家庭生活中绝对应该看清的事实。
有了这种认识,我们就能比较从容而坦然地面对家庭的种种问题。亲谁,爱谁,谁最需要安慰,这些我们心里自然清楚。认准自己的位置,把自己的角色做到尽好,那么一个稳定、快乐而又充满活力的家庭就在长成与进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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