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青岛落户,如何才能落户青岛,人事代理一站式服务(2011/11/15 11:55) 现在在青岛很多人都想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有的已婚人员户口在集体户上,对象户口是外地的,无法办理夫妻投靠将对象的户口落户到青岛,如果你也在为这个问题而烦恼,请联系我们吧,帮您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你对象的户口落户到青岛。 咨询 吴主任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7号港澳大厦2202 只要你一个电话,我们将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只要你一个决定,剩下的全都由我们来做! 下面附上2010年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供大家了解。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可以提出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登记: (一)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 (三)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元,对于结婚条件。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元; (四)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家庭的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家庭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拆迁、离婚、继承、出售、赠予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合并计算。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性住房保障的家庭需退出保障后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青岛落户、青岛集体户孩子投靠、集体户夫妻投靠、市内户口迁移;毕业生接收、档案托管、党组织关系托管、补办干部身份(转正定级);企业、个人代缴社保、公积金;购房补交社保、 新政策放宽八类人落户条件: 夫妻投靠不再限制年龄婚龄外来人员有贡献也能成为市民\实行户籍新政后,我市将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为此,新政策放宽了8类人的落户条件。 专业人员落户放宽条件限制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享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高级技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5、年龄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在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城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8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在五市和三区城区以外镇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小城镇内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 不限年龄婚龄.新政策对于投靠落户的条件也有所放宽,具体规定为: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 5、符合收养法规定,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可办理落户。 6、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 7、原是本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投资达到标准也能办理落户 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以上。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在市内四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三区城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 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 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 在五市的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按照国家小城镇户籍管理规定执行。 复转退伍军人 按照规定执行组织调动、复转退伍军人、随军家属落户条件:青岛市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调动者;录用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经审核批准的中央、省驻青单位系统内组织人事部门调动者;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随军家属落户按照有关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军休干部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进市落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外地人买新房 全家都能落户.据介绍,凡具有稳定收入的外来人员,在七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购买的房产必须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一手房,而且要提交购房合同、并取得《房地产权证》,9月1日开始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新市民有贡献也能成为市民 新政策规定,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本市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新政策同时规定,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到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其户口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也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原居住城市。凡属本市行政区内引进人才,而不办理落户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或在青工作已取得《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或符合《青岛市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可以办理居住证,凭证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青岛补交养老保险|代缴补交社保公积金|补交16年养老保险退休手续|落户青岛|请联系 吴主任 我们竭诚为你提供一条龙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山东人才在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