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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

时间:2012-07-05 14:59来源:黑咖啡 作者:林间小屋 中国法律网
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

行政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商务)

办理内容: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个人旅游(G)、其他(Q)、逗留
(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签注分为探亲签注、商务签注、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其他签注和逗留签注。持证人须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香港或者澳门

申请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许可程序: 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以上摘自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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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般申请方法

1 港澳通行证L、G流程


一、申请对象
持有XX市常住户籍的居民:XX区、XX区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8×33 mm)。
(二)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对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是指公民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异的,由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作为监护人)申请人由父亲或母亲以外人员陪同的,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提交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委托办理签注的,受托人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申请表,所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
三、申请方式
1、申请人本人到XX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递交申请。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已满60周岁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团队旅游类签注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3、持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团队旅游类签注的申请人可选择电话申请(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暂不能选择这一方式)电话为:XXXXXX
四、签注种类
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五、办结时限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持有效往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元/本
一次有效签注 20元/地
二次有效签注 40元/地

注:照相30,加上其他的办个证加上一次签注,总共150元。

2 港澳通行证S商务

一、受理部门
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申请条件
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可以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三、办理登记备案须知
(一)单位备案标准
1、上年度纳税额在2—10万元人民币或者创汇在5—10万美元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在10—3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备案5人。
2、上年度纳税额在10—30万元人民币或者创汇10—30万美元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在30—5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备案10人。
3、上年度纳税额在30—100万元人民币或者创汇30—50万美元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在50—10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备案20人。你知道婚生子女
4、上年度纳税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创汇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不限备案名额。
5、上年度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企业或创汇在3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或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减免税企业,可为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办理一年多次商务签注。
(二)单位备案须履行手续
1、备案须法人代表本人或单位指定人员办理。提交法人代表本人或单位指定人员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提交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单位组织代码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4、提交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社会保险凭证(医保卡、劳动保险相关证明)复印件,结婚条件。交验原件(法人代表无须提交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6、提交纳税票据、创汇证明、减免税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7、单位备案实行年审制,备案有效期为一年,备案人员一年内不允许变更,到期后重新备案。
8、领取《企业、经营单位申请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审批表》、《商务备案人员名单表》,填写完整后上交。
(三)备案工作时限
七个工作日(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转入调查环节的时间不计入)。
(四)办理程序
1、接待大厅领取《企业、经营单位申请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审批表》及《商务备案人员名单表》。
2、法人代表本人或单位指定人员持备案材料、审批表及名单表到三楼审批科审验。
3、审验通过的,七个工作日后领取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
4、申请人本人或允许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持身份证、登记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到一楼2号窗口办理。
四、所需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交验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登记备案人员办理港澳商务
(1)提交《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2)单位出具的派遣函(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办理港澳商务须知
(1)提交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2)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3、未办理登记备案人员办理港澳商务
(1)提交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2)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3)单位出具的派遣函(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医保卡或劳动保险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
4、异地申请商务签注的,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传真进行核查,核查信息返回后,予以受理。
五、签注种类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六、办结时限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认为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七、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元/本
一次有效签注 20元/地
多次有效签注 100元/地

3 港澳通行证T需要材料

一、申请条件
(一)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探亲签注或者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探望兄弟姐妹,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探亲签注。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属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8×33mm)。
(二)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对比一下干涉婚姻。并提交复印件。
对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是指公民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异的,由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作为监护人)申请人由父亲或母亲以外人员陪同的,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提交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提交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探望应聘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四)港澳亲属关系证明。
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五)委托办理签注的,受托人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
4 港澳通行证 D证

一申请条件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港澳地区就业、就学、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属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8×33 mm)。
(二)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对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是指公民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异的,由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作为监护人)申请人由父亲或母亲以外人员陪同的,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提交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家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5、如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委托办理签注的,受托人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

5 港澳通行证 Q证

一、申请条件
(一)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二)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属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和军人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8×33mm)。
(二)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对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是指公民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异的,由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作为监护人)申请人由父亲或母亲以外人员陪同的,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提交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到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其中因奔丧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提交港澳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在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四)委托办理签注的,受托人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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