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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强势接管无行为能力母亲对孩子的抚养权

时间:2012-07-07 17:08来源:蓝色逍遥丸 作者:生如夏花秋实 中国法律网

一则《有一种生活叫做艰辛——临清街头实拍》的图文帖被华声论坛等各大论坛疯狂转发,图中一对蓬头垢面的流浪母女在街边捡拾散落在地的方便面的辛酸场景,据当地网友介绍,该名妇女患有精神疾病,常年带着10岁的女儿在市区流浪乞讨。当地民政部门表示,母女俩已被暂时安置在敬老院。
感动之余,我们禁不住会问,这样“感动”的画面在街上游荡了十年之久,是不是太不正常了?那个没有读书的小女孩子,本应该读小学五年级了。经媒体和网友关注之后,相关部门将她们“暂时安置在敬老院”,这个“暂”,又能暂多久?
此时此刻,两母女的悲剧,不再只属于她们。包括当地政府,以及她们的亲人甚至普通旁观者,对她们的经历和遭遇,都有不容推卸的责任,显然,这种责任被推卸被让渡了。对比一下婚姻。她们凭着生的本能,自生自灭地生活在一个文明社会里,直至被媒体关注,才有所转机。这一种非常态的救助方式,又一次成为常态的拯救方式。
这样的例子,其实还很多,远的不说,就以7月5日《新快报》的一条消息为例。一名流浪女在广州街头分娩,其后带着女儿固执地风餐露宿,不肯接受救助。该女子疑为精神有障碍,在广州的酷暑天里将孩子用衣服密密包住,孩子已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经媒体报道之后,各方开始关注起来,而这已是流浪女在街头飘荡了2个月之后,孩子有可能已受到了不可挽回的损伤。谁又能说清,经过短暂的救助之后,这位孩子和她母亲,会不会在多年之后,也在街头,继续演令我们动容的捡方便面或别的东西的场面呢?对他们,除了陪上几滴无用的眼泪,就真的不能更深入地做些什么吗?
当下,我们的社会经济水平,都有了令世界震惊的提升和进步。我们的民政救助以及对弱者的扶助水平,是否应该有与之相符的进步?以往被认为不可能的一些举措,是否有可以投入进来。政府相关机构,是否可以更主动更强势地介入到那些弱者的生活中,将他们从绝望中拯救出来。比如,那一个跟妈妈捡方便面的10岁女孩子,她是比精神病妈妈更弱的弱者,但我们不能因为她“有妈妈”而放弃对她的照顾,而对于不能正常行使监护权的家长,政府是否可以以更强势的手段,将她的抚养责任接管过来。这样,也许街头可能少了一段令人感泣的感动场景,而世间,会因为少了一个绝望的生命,而变得更美好。这种场景,有时,也许显得很残忍,比如多年前,我曾参与过一次与前面报道相类似的事情,政府相关部门出动警察,将一个三岁的娃娃从她的精神病母亲手上解救出来,你不能说那母亲不爱娃娃,而恰是她无法行使的爱,将孩子在大夏天用多层毛衣和棉絮包起来,当他被警察解救出来,并由医务人员解开负累,终于开始正常喘气时,我们既泪流满面,又倍感欣慰。这对她母亲,也许稍嫌残忍,但谁又能说得清,没有娃娃的负累,她的身心,不会更快地健康起来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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