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y6677uu/home"> 本报讯 曹先生与高蜜斯结婚挂号后,高蜜斯在举办婚礼的前三天忽然提出打扫婚姻,曹先生请求退还彩礼2万元及金银金饰。即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高蜜斯返还原告曹先生彩礼元及金银金饰。 曹先生与高蜜斯爱情时代便同居,高蜜斯曾因怀孕在吉林市某病院做了打胎手术。,曹先生与高蜜斯在二道镇婚姻挂号所挂号结婚,两边订于同年11月18日举办婚礼。孰料在举办婚礼的前三天,高蜜斯忽然提出不结婚了,曹先生便请求返还彩礼2万元及金银金饰。两边协商未果,曹先生将高蜜斯告上法庭。 法庭上,高蜜斯认为,彩礼款及金银金饰都是曹先生自愿奉送的,临时己因怀孕做人流手术花了数千元,学习离婚调解书。彩礼款不应当返还。法院认为,原告曹先生付给被告高蜜斯的彩礼固然出于自愿,倒是基于平易近风平易近风以婚姻的创立为前提的,并非纯真的赠与干系,并且数额较年夜,给原告一方造成了肯定的损掉,是以应当予以返还。至于被告曾因怀孕做人流手术的费用,应由原、被告两边共同包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南日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