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年轻的时候花几万元喜礼钱娶一个女人回家,一辈子帮你做饭,洗衣服,照顾父母,陪你免费睡一辈子,帮你生孩子,养育跟你姓的孩子,工作挣的钱还不能给娘家,必须给男人家,因为你是我的人,假如几十年以后,男人外遇了,女人却什么也得不到? 这就是新婚姻法的目的?离婚,假如房产证上没有女人的名字,女人得不到房子的,辛辛苦苦跟男人大半辈子,到头来就这样子被甩掉? 但是男人必须搞清楚一件事情,就是女人没有男人可以人工受精,照样生孩子,可是男人没有女人是万万生不了孩子的?女人冒着生命危险生孩子,而且还是跟着男人家的姓,女人由于生孩子耽误至少2年的事业?那么这点该怎么补偿呢?是不是以后就规定,女人生个孩子,相当于房子上投资了10-20万元钱,把房产证是写上女方的名字,然后大家就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了,以后双方只要谁先有外遇,那么房子就完全归另外一方,是不是公平点呢? 如果男人还是心理不平衡的话,那么假设男人做上门女婿,你做现在女人都做的事情,天天做饭,洗衣服,孩子跟女方的姓,挣的钱不能随便给自己的父母,以后老婆有外遇了,把你甩了,你什么都没有?难道男人乐意?别忘了,女人比男人多做的一件事情,就是10月怀胎生孩子,哺乳孩子! 不知道中国为什么要颁布《新婚姻法》,但是不知道中国领导人想过这么一个问题没有,假如把中国的女人惹毛了,女人集体不结婚,不生孩子,没有未来下一代的中国,你又能坚持多少年呢?呵呵 不过《新婚姻法》也有他的优点,毕竟现在的社会,也有少部分好吃懒做的的女人,凭借几分姿色,找什么富二代嫁了,以为离婚后还想弄些男人的财产,但是有了《新婚姻法》她们的计划破灭了!看了《新婚姻法》之后,不再羡慕身边嫁了有房子的女人了,因为房子是男方的,女人只是个房客!除非房产证上写了女方的名字! 所以女人永远不要靠男人,哪天他不高兴了,就把你扫地出门,只有靠自己 ,共同出钱买房子!房产证上才会有你的名字!因为没有哪个傻瓜男人会把自己买的房子写上老婆的名字! 今天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再度出台。自从新婚姻法上市以来,便屡屡出司法解释,而种种司法解释,都是在假借公正平等之名,占女人的便宜。 今天出台几条,其实简明扼要,都是围绕着房产而来。为什么围绕房产而来?就因为中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男人不断出轨离婚,而离婚最大的障碍就是房产。如今就是排除房产的障碍,使得出轨的男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离婚。 肯定有人认为我说话偏颇,没错,我是偏颇的,但我说几个不偏颇的事实出来。 首先,中国夫妻离婚越来越多,这个是不是事实? 其次,离婚案例中,以男方过错为主,这个是不是事实?男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远远高于女方出轨,这是不是事实?你要说这不是事实,我只能说你罔顾事实。 最后,很多男人出轨后不敢离婚或者不舍得离婚,是不是因为房产分割?恩?是不是因为净身出户的威胁? 以上三点逆推回去,我再说一次。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为男人们扫清离婚的障碍,请问我说错了么? 有人说,不就是婚前购买房子属于个人么,这很公平啊,没有什么。好的,我举个例子给你看。 一个男人婚前选了套一百万的房子,首付三十万,贷款七十万,然后和女朋友说,我们结婚吧。女人当然很高兴,于是嫁给了他,随后两人一起背上了七十万的贷款。这个家庭负债二十年,每月还5448元。女人负担了其中的一半,大概是六十五万左右。 二十年后,女人四十五岁,男人四十七岁。男人出轨,找了个二十二岁的小三,然后要离婚。女方说,可以离婚,房子和孩子都归我。 男人说,孩子归你,但房子是我的。因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房产,哪怕婚内还按揭,但这个房产依然属于我。 这个时候女人才知道,原来自己背负了二十年的贷款,还了一百三十万的贷款,她自己承担了六十五万贷款的房子,居然完全不属于她。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男人离婚后完全可以把房子拿去送小三,写小三的名字,和那个含辛茹苦二十年的老婆没有丝毫关系。 当然,也有人会很懂法的说,司法规定里有一条:“共同承担按揭还款的,可以有补偿。” 说的很好听,但这个所谓的补偿,在我们的官司中会变成什么样呢? 男方律师首先会问,你说共同还按揭贷款,那么凭证呢?你女方的还款凭证呢?你举证啊。 试问,你好好的结婚二十年,每个月还按揭,有几个女人会每次自己去还并且把付款凭证保留二十年的?大部分都是男人还的好吧,大部分都是通过男人卡还的好吧。 这时候律师就会说了,那你没证据说你参与还款了啊。 好,退一步说,补偿也是可以的,但补偿细则是没有的,那参照什么呢?参照律师的嘴啊,律师可以给你打好,也可以给你打坏,甚至给你打到一分钱都没有。 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吧,这一条看似很公允,看似有补偿有退路的条款,其实就是如此险恶的用心。你傻兮兮的去替男人还贷款,可到头来他就可以拿去孝敬小三,至于给你多少赔偿,那就看律师打仗啦。 竖中指!!! 这叫什么法律?这叫婚姻法吗?这根本就是强拆。 你以为这房子是自己的,你以为自己出了钱就是共同财产,可是实际上,在法律意义上从来都不是你的,人家随便就可以拿走,并且强制性的说,不是你的,大不了给你补偿。 这不就是开着铲车把你房子铲平然后说我给你补偿吗?这不是强拆吗?这已经不是道理不是法律而是赤裸裸的偏袒。 有人说,男女平等么,男人可以买房,女人也可以买房啊。 男女平等我是同意的,但我唯一不同意的就是,为什么社会的男女平等没有实行,法律就要先行呢? 当社会还需要女人生孩子,还需要女人放弃事业照顾家庭,还需要女人回家伺候公婆,还需要男主外女主内,还需要男人赚钱而女人不许赚钱更多事业更好的时候。你跟我说什么男女平等啊。 不给女人事实上平等的尊严,却要她承担法律上平等的义务,这究竟是公平还是欺凌? 如果你真的要公平,很好,请各位男士也十月怀胎,躺到手术台上破腹产试试看,那个时候,我才承认有真正的公平。 在陷入男女两性对立和战争前,我们有必要搞明白一件事:新婚姻法维护的到底是什么?男女两性对立的根源是什么? 做一个简单的问答卷,你只要简单的回答yes或no,思路会更明了。 1, 当前全世界小三和婚外恋发展最迅猛的是中国,你同意吗? 2, 不管多爱自己同甘共苦的老婆,不管有多深厚的感情,当妻子年近40后,男性都很难抵抗外界20岁年轻女性——这种欲望原罪的诱惑,你同意吗? 3, 为什么美国已婚男子不像中国男子那样近乎猖獗的找小三,是因为美国男子更有道德感? 4, 美国各州法律有所差别,但对已婚妇女的保护在原则上是一致的:大多数婚姻破裂时,住宅会归妻子,儿女抚养权母亲优先,男性还要付前妻赡养费,直到前妻再婚为止。这种婚姻法律能让大多数男的在出轨前考虑一下利益得失,这一点,你同意吗? 5, 如果你是一个男性,你有一个结婚十年以上的妻子,共同抚育有子女,现在你对她不再有激情,但是不可否认你对她有家人的感情,诚然你无法抵抗婚外恋的诱惑——人性的弱点和原罪,但出于感情和内疚,你会希望离婚后的妻儿流落街头、无立足之地吗? 如果你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的话,你会愿意在经济上弥补前妻、让前妻带着孩子能继续原有经济水平的生活吗? 6, 为什么美国男性愿意,或者更准确地说,,能够承担更有利于女性的婚姻法,而中国男性在利益上睚眦必究,是因为中国男性对配偶更冷血吗? 7, 如果美国一个男性购买一所住宅要消耗将近一生的工资,而且再无余钱享受,你觉得美国男性还愿意承担有利于女性的婚姻法吗? 8, 如果负担一所公寓只要你五六年的工资,你愿意把它让给婚内无过错的、跟你共度过十几、二十年的妻子和孩子吗? 9, 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一个年轻人要工作多少年不吃不喝才能负担起一间70平米的公寓?如果算上生活开销、银行利息、以及日益增长的CPI,一个白领多少年能还清一间公寓的贷款? 一个年薪10到20万的上海白领,想购买一所均价4万面积70平总价280万的房子,25年贷款本利接近500万。假设他的工资涨幅能追的上CPI的涨幅,500万相当于他50到25年工资总和。但是,他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10, 几年前,房产观澜有人说“今后有房的和没房的,将分为两个阶层”,你同意吗?——1个有房子的月工资4000的上海人和1个没房子的月工资税前2万的上海人,你选择哪个? 11, 男性和女性在婚姻中是配偶和互补关系,相互信任和共同利益是婚姻的基础,如果中国男性必须跟女性争夺资源才能生存,是男性愿意的吗?这样的婚姻是和谐的吗? 12, 很多男性希望找到一个在自己无房时还肯“裸婚”的伴侣,但是当对方显示了这种难得的真爱后,男性又开始计较婚后获得的财产,这是现代对“真爱”的回报吗? 13, 新婚姻法中最重磅的一条:“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为什么如此强调婚后父母出资?除了中国,还有其他国家的新婚夫妇,如此大比例的依赖父母买房吗? 14, 按照婚姻法,婚后夫妻双方都有孝养和赡养老人的义务,用于赡养老人的钱也出自夫妻婚后共有收入。最早婚姻法规定当夫妻双方结婚达到一定年限后,基于社会需求和双方在婚姻中对彼此作出的贡献,包括对双方父母的照料,所以男女双方财产(不管婚前取得还是婚后获得)共有;而根据新的婚姻法,即使一个女性照顾公婆20年、产下孙子女,也无权获得婚后公婆出资购买的房产。这一点,你觉得公平公正吗? 15, 对于老人来说,抚养子女长大,还要出资给子女买房,还要在子女有了下一代后代为照顾孙儿女,这对老人公平公正吗? 16, 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不公平公正? 17,最后一点,如果有人说新婚姻法是企图用家庭矛盾代替国内其他矛盾,你会回答:“你相信吗?我反正是信了” 末了要祝所有找小3的男人·依仗新婚姻法欺负糟糠之妻的男人 都不得善终 不得好S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