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先生来电咨询:我于2003年2月结婚,婚前两人关系就不太好,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结婚,婚后两人关系还是不好,女方常感情出轨,但没有证据,现女方要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我们是在2007年共同做生意的,在2006年生有一女孩跟女方姓,并由女方父母带,没有房产,请问怎样分割? 杨律师解答:池先生你好,对你的提问给你如下的建议:(1)、你们之间没有房产,所涉及的财产主要就是存款及与生意相关的一些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于双方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 婚内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2)、如果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女方有出轨的证据,那么根据《婚姻法》的法律精神,男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一些。(3)、 孩子的抚养问题主要还是看谁想抚养及对孩子是否有利,如果由女方抚养,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杨律师可以帮您:1、解答法律咨询(全国范围),可为您提供远程法律服务; 2、代写法律文书,远程指导诉讼(全国范围),可为您提供远程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