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世间公道何在?直把好心人吓疯! ——辛苦一年多,含辛茹苦把小孩抚养大,给了小孩妈妈的爱、家庭的爱!没有血缘却胜有血缘,亲如一家!但到头来,却单位领导威逼、吓疯!领导依然在当他的领导,而她呢?病后如何处理领导还在推脱!世间公道何在?世间真情、真爱何在?! 我的朋友小红,今年35岁,1988年开始在民政局福利院工作。十几年来,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多次得到民政局、福利院表彰。在家带福利院小陔,视同自己亲生的一样,每个小孩都养得白白胖胖,http://www.5law.cn/info/a/sifa/hunyinjiating/2012/0706/265221.html。认识不认识她们的人都以为是她们超生的小孩,省民政厅来检查、福利院拍电视专题,她家就是参观点、带的小孩就是观看的对象! 世人说“好心有好报”。但好心的小红却没有得到。相反,多次得先进、工作认真的她,却被其院长逼吓得精神错乱,不得不进市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急性应激性精神病。当时发病的情形和入院初期的情形,叫人寒心落泪!一个好生生的人被毁了,相比看二胎生育。一个好好的家庭被毁了!我们朋友心疼不已! 我朋友受吓缘起这样的。1997年福利院开始收养社会孤儿、弃婴,并找到关系开展涉外收养(外国人到中国领养小孩)业务。1999年以前,福利院小孩是集中抚养,1999年后,小孩分到职工家中抚养。院与职工签订不公平合同(职工没有休息日,合同涉嫌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每月仅供给小孩100元左右的奶粉和米粉,其它的基本不管。今年2月22日,我朋友带的小孩小翔要涉外收养移交,之前作身体检查,被查出乙肝第四项成阳性,其它四项正常阴性。这个结果在医学上比较正常,并不代表小孩得了乙肝。但其院长却据此把我朋友小红叫到单位进行逼、吓,要她找原因,要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可怜我性格内向的朋友被吓得郁郁不乐。她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辛辛苦苦一年多的抚养,一把屎一把尿把小孩带大,吃了几多苦,受了几多累,除了家人,哪个知晓?她本人没有乙肝,小孩三个月大到她手上的,她不知道小孩是如何“得上”乙肝的?按照院不公平合同,她不仅要赔钱还要下岗。她想不通。最新收养法。不说功劳也有苦劳。经她带大涉外收养的小孩有十多个,个中辛劳家有小孩的人都知道!她几次寻死,都被她爱人、哥哥和姐姐劝住。为消除小红的郁郁不乐,他爱人找医生咨询、上网咨询、打电话中央电视台热线咨询,找其院长请他做工作,想给小红下“包袱”,但其院长依然刺激她,开口还是要追究小红的责任。2月22日小孩送走的那天中午,在小红家,她院长态度十分嚣张,手指点着,大声吼着,小孩有乙肝,陈小红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外事纠纷责任等等,要采取强制措施,说了一大通。可怜我性格内向、说话木讷的小红被逼、吓得只说了一句“我只有负死责!”之后便精神错乱,一夜折腾,四处躲藏,直说“我得了乙肝,你们不要挨我,会传染你们!”直说“是我的错,你们不要抓我!”。第二天鉴于她的病情,她的家人含泪、忍着心肠不得不把她送到了精神病医院治疗。令人难以接受的是:2月22日她院长已在市医院咨询,已知道小孩“乙肝”没问题,却还要逼、吓小红,是何居心呢! 现在,我朋友小红已在医院住了30多天了。家庭暴力。在药物的控制下,病情有所好转。但众所周知,精神类疾病是难好彻底的,复发的可能性相当大。小红事件的发生,给她本人及家属、亲属造成了巨大的永久性的生理、心理、精神伤害,也给社会制造了不稳定的因素。我们对此都十分疼心!但事情已经发生至今已一个多月了,如何处理?单位还在推脱,丝毫没有内疚之心、同情之心!“以人为本”的精神不知学到哪里去了!,作为朋友,我们都很痛惜!为此,我发贴,向世人求助,如何处理这件事?如何救助我好心的朋友?假如万一要打官司,希望有律师的朋友帮忙!我有朋友病前、患病的照片,孩子的照片、医院的证明、只是不知如何传到网上,请朋友帮忙转发!谢谢! (如有热心朋友帮助,请联系:qw_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