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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能否生育

时间:2012-07-17 17:15来源:耘莉书法 作者:蝴蝶盈盈 中国法律网

再婚者往往会遇到这个问题,即自己再婚后能否生育?对这个问题产生疑惑的往往出现在自己或配偶和前夫前妻生育过小孩的再婚者身上,因为他(她)们觉得生育过小孩就会受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约束。她(他)这个担心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法律规定了我国的已婚夫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即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小孩。其实,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不仅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一对夫妇可以生育第二胎,而且对再婚的夫妇也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以区别对待。

再婚夫妇的生育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有明确规定,你知道婚姻。而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有相应的规定,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胎罚款。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七)其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只要再婚者的生育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情况符合前述两条规定的,再婚者还是可以生育小孩的,无需有过多的担心。但各地的做法有可能不一致,建议生育前向当地计生部门了解相关情况,避免被纳入“超生”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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