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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 别搞“人人平等”》大讨论之十五

时间:2012-07-20 13:04来源:黄家驹 作者:潇月湘雨 中国法律网

关于《赡养父母 别搞“人人平等”》的解答(下)

好了,在基本弄明白了“赡养”的丰富内涵,理解了“赡养”的精神实质之后,我们再把话归到正题上。

我想对那些以此“别搞人人平等”为“理论根据”而企图推卸赡养责任者说几句公道话:是的,与别的兄弟姐妹先比,您可能收入低,负担大。您可能没票子、车子、房子........这兴许都是实情。父母理解,兄弟姐妹理解。但您真的到了“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境地?真的是衣不遮体,看看收养孤儿手续。食不果腹?如果真的那样,我给您叙述一段故事吧:

早在清代,有个哑巴。他早年丧父,与年老体弱的母亲相依为命。家徒四壁,只得以行乞为生。平时, 只要讨得一点稍好吃的东西,他一定拿回来给母亲吃,等到母亲吃剩下了,自己才肯吃一点。一天中午,烈日炎炎,附近村庄的行人在路旁吃西瓜。看见哑吧走过来,就把剩下的西瓜给了他。他拿了西瓜并没有吃,而是转身就走。那送西瓜的人曾经听人说过,哑吧得到东西一定先送给母亲吃,但是不大相信,就偷偷跟到他家里......,果然如此啊!

故事就这么简单,您可敢扪心自问:“我比得上这个哑巴乞丐吗?”您如果真的存有此等孝心,不仅不必再分担父母的赡养费,华侨离婚。同样是当代大孝贤!因为您不仅尽到了最大的努力去奉养父母,更可贵的是对父母的那份情与爱!

兴许有人会说:我处的环境竞争激烈,精神压力大......;我工作繁忙、应酬太多......;我与父母异地居住,来往不便......,总之有一百条理由可以证明:我没时间和精力去照料父母,即便父母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我也是“心有余而里不足”!这兴许都是实情。父母理解,兄弟姐妹理解。

但是我问你:您比陈毅总理工作还繁忙,应酬好多吗?陈毅总理在率代表团出国访问归来途中,绕道看望病榻上的母亲,亲手为母亲洗尿裤。您能少抽几盒烟,少喝两瓶酒,给父母买几斤水果吗?您能少一次不必要的聚会,陪父母到医院看看病吗?您肯牺牲陆游时间,带上儿女,到家看看,替父母垂垂捶背来捏捏肩吗?如果这些真的都不能,您总可以打个电话,或发条手机短信问问父母的饮食起居,向父母报个平安吧?

对不少的父母来说,在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的同时,他们更需要的是什么?您如果真的还不明白的话,我不妨转引一则《郑州日报》2009年5月7日第五版的文章:

《想让孩子常回家,七旬老人闹离婚

本报讯(记者张立)

昨日,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上演了一出离婚闹剧,目的竟是为了引起四个

儿子的注意,常回家看看。

上午十时,正在 白沙路巡逻的特巡警一大队二中队长杨军强接到一田姓男

子求助。田某称他刚接到老父亲的电话,父亲说和他母亲正吵架闹离婚呢,母亲

还寻死觅活的。“我父母都七十多了,还闹得怎么凶。”田某说,他希望民警能

帮他回去劝劝。

为避免出现意外,杨军强马上带着田某来到位于沙口路大梦寨的家中,只见

田某的父母都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地上还有摔碎的盘子。

原来田某的父亲今年七十四岁,母亲魏某七十一岁,老人有四个儿子,经常

各忙各的,五.一放假,竟然一个也没回来。魏某说,老两口伤心之下才演出离婚

“苦肉计”,就想让儿子们感到事情严重,赶紧回来。很快,老田的另外三个儿子

也赶回来了。 看到儿子们回来,老人激动得热泪盈眶。看到这种场景,民警对老

田的儿子说,老人岁数大了,一定要常回家看看。

看过这篇文章,您总该明白了吧?赡养父母并不仅仅是物质层面上的供养,更重要的是精神层面的“赡养”。其实,在您以种种借口与理由,企图推卸赡养义务的同时,您兴许无意之中,正在对父母的感情做着最残酷的践踏!

说明白了,那些只一心想推卸赡养责任的儿女们,我的“别搞人人平等”不足为您的“理论根据”。这并不是我的“新发现”,我只是从天理人伦,社会道德的层面对此做出了极为粗浅的阐述。其实从法律的角度讲,在多子女的大家庭,如果各方面情况有重大差异,在特殊情况下,赡养父母是不能搞“人人平等”的。这不仅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其例。相信法律可不会有意为那些存心推卸赡养责任者留下可乘之机吧?

说到底,赡养父母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动物的最原始的本能;靠的是人类潜在的善知良能;靠的是每个子女一颗心!儿女们如果真的到了因父母的赡养问题不惜去“对薄公堂”的份儿上,其实便是家庭人伦道德的全线崩溃与血肉亲情的彻底惨败!真的到那步田地,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2011年11月27日 (农历十一月初三)

(全文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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