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女网友在qq上留言,说自己即将生孩子,但是在请产假的时候,学校领导要求:请产假可以,但是必须自己出钱雇佣另外的社会人员(毕业大学生)顶替自己工作,包括自己在学校承担的一切教育教学工作,加入自己找不到,就不能再请假条上签字。同时,请产假自己出资的事情还要和单位签订协议,说是自愿,保证自己做到保密,不告诉其他人,否则责任自负。”听到这样的消息,我瞠目结舌。 女教师请产假,从生理上对于社会来说,这是生命的延续;从社会对文化来讲,是对文明的传承。然而,自己的'权利"却在"权力"d德蹂躏下,成为哑巴吃亏的无奈。法律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教师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时刻承受着生活的多重挤兑!在生存的夹缝中艰难地爬行着。社会要求他们在精神上要是一个完人――时时刻刻要警惕自己为人师表的形象,万万不可放松对自 己的自我约束,由此可知教师的生存状态是极为可悲的。教师不是那种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人,但教师既要对学生负责,还要以笑脸面对学生家长,既要向校长负责,还要回家面对家人的牢骚和埋怨。 有人这样描述一类人的充实:“一、三、五看录相,二、四、六打麻将,星期天没事干,泡个小 妞,下个饭店,晚上没事做,专干下三滥……”教师也想有这种充实,但既然选择了教师就没有这种机会!教师到底有多忙?在这里不妨引用一个红袖网友的原话:“做过十年的教师,从教幼儿 到大学生,最不能忘却的是当初中班主任,想起来都后怕:没日没夜的陪学生学习,经常会晚上十点钟后有家长找来说孩子没回家,正吃饭时孩子在外面闯祸了,要去处理,有时是自己刚下课坐下,教室里出了乱子,又得起身,连水也顾不上喝一口.中午时间又去留那些没交作业的孩子或者去给那些掉队的孩子补课.更有甚者,孩子家长出了问题,自己连婚都没结,还去家里协调,做工作!有时实在忍无可忍打了学生,那麻烦就更大了,有家长甚至故意在你面前耍泼打孩子,其实我知道他们是想打我……” 吃了校长的饭,跟上校长转。很多女教师不跟校长转,连个产假也请不上。这个社会越是“真正的骨干教师”越不会送礼谄媚,总是相信正义,相信正气,相信领导的人性化,越是什么也得不到! 说到这里不由想起一个乡镇长拍着一个年轻教师的肩膀说的一句话:“小伙子,好 好干,干好了我提拔你当售货员。”也许这是一个玩笑,但是女教师作为社会弱势,连产假都保证不了,爱岗敬业的责任感还能从哪里体现。 蜡炬成灰泪始干,蜡烛都会流泪。我想假如国家不从根本上治理教育领导者权力的蔓延,以后流泪的不仅仅是女教师,而是许许多多的年幼无知的孩子,将会是泱泱华夏五千年文明。悲啼的泪水,何时才能唤醒陶醉于“官欲”的教育领导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