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网上吵成一片。 解释貌似公平——尤其是房子这样的大宗财产问题上基本上是谁付一分钱,谁得一分钱,看起来谁也不吃亏。 但是,婚姻。如果年轻女孩充分理解了这个解释,只会导向其做两件事——一是在婚前拼命要钱或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二是婚后尽量减少对家庭的付出。 如果以后的女孩更“拜金”,只能怪法律在利益平衡方面出了问题。 新婚姻法解释以貌似公平的表象掩盖了实质的不合理——婚姻亦遵循了丛林法则,强者通吃。 法律制定的前提一定应该是从“人性本恶”出发,如果将人性考虑得太过善良,恐怕就会制订出“恶法”,因为在现实利益驱动时,道德的约束会薄弱到近乎为零。 发达国家例如德国、日本、美国等的婚姻法非常倾向于保护女性,尤其是已生育的女性。加之这些国家的福利制度非常好,即使离异带着孩子的女性,依然十分有魅力——至少追求她们的男士无需过多考虑经济问题。而目前的中国,正好相反,离异带着孩子的女性,如果不是富婆,那么即使有人喜爱她本人,也会为着巨大的经济压力望而却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