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说“相爱容易相处难”,情到浓时,恋爱双方总免不了海誓山盟,可当两个人要将爱情进行到底,步入婚礼殿堂时,那些做过的承诺,你敢签字留存吗? 千万别说你没说过那样的话,那也难不倒恋爱中广大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性。因为,媒体和网络上已有多种“婚前公约”的范本,不信?来看一看! 类型:撒娇耍赖型 适宜人群:单纯女友 完成难度指数:★★★ 从现在开始,你只许对我一个人好;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情,你都要做到;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是真心;不许骗我、骂我,要关心我;别人欺负我时,你要在第一时间出来帮我;我开心时,你要陪我开心;我不开心时,你要哄我开心;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漂亮的;梦里你也要见到我;在你心里只有我…… 点评:一段时期内,在婚礼上的背诵率也很高,电影《河东狮吼》里这段经典台词,看起来要求很高,其实提这些要求的女孩,内心会很依恋男朋友,你只要做到让她觉得自己很受重视就可以啦! 类型:学会继承权。责任至上型 适宜人群:贤淑女友 完成难度指数:★★★★ 一、结婚后不能冲文丽瞪眼珠子,不能大嗓门,如果吵架,不管谁的对错,佟志都要首先赔礼道歉; 二、和文丽同志恋爱后,保证不再爱其他女同志,一辈子只爱文丽同志一个; 三、和文丽同志结婚后,洗衣做饭,所有家里的脏活累活都要抢着干; …… 点评:一份保证书,伴随了佟志和文丽五十年的风风雨雨,内容仅涉及工作和家庭。做到这些,说难也难,一份责任心要贯穿五十年;说容易也容易,看看我们身边那些夕阳下牵手的银发夫妻…… 类型:面面俱到型 适宜人群:知性女友 完成难度指数:★★★★☆ 经济:现有银行存款分男女双方两个固定户头,大宗支出需要双方商量决定,一票即可否决; 家庭关系:双方父母有疾病或大量资金援助的时候不可推卸责任,若有住院等情况,男女双方必须轮番照顾; 子女问题:一旦孩子出世,不论男女都要一视同仁,不可在等待生产见到医生第一面时就问“男孩儿还是女孩儿”,要问“大人没事吧”; 矛盾处理: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点评:涉及婚姻生活方方面面,还有很多细致的条款,绝对是新时代、新女性才能写出来的,细看之下,不无道理,http://5law.cn/info/a/sifa/hunyinjiating/2012/0830/502199.html。但条款过多,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类型:蛮不讲理型 适宜人群:野蛮女友 完成难度指数:★★★★★ 我不必每秒钟都记挂着你,但你必须要随时记挂着我;我看帅哥是天生的,你不许有意见,但你不许看其他MM,你最好不要有任何女性朋友、红颜知己,否则就算我拿硫酸泼她们,你也要觉得我好有个性,好可爱…… 点评:看看内容,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应该是MM们表达一种美好愿望吧?做到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签与不签 各有说法 别以为“婚前公约”只是说说,网友“杭州的兄弟”就遇到麻烦了,不签“婚前公约”,女友就不和他结婚。他手里拿的那份公约,就是那个“面面俱到型”的。 郁闷的“杭州的兄弟”在网上发帖,征求意见:这婚到底是结还是不结? 支持的网友认为,对于约束婚姻起到很好的效果,而反对者觉得,这是对婚姻的不信任。 有网友认为,临到结婚,还存在这么大分歧,应当多找找原因,可以先做一下“性格婚检”。这是在80后年轻人中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目的是要测试双方的性格特点,看看到底合不合适。 但不少网友认为,“性格婚检”玩玩可以,不可当真。“风清云淡的小雪”说,“性格婚检”容易让婚前的男女对婚姻产生一种恐惧感,从而对于婚后的相处产生一种迷茫感。 专家观点 婚姻公约凸现对婚姻的不信任。涉及人身或财产分配时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纷说 一纸合约能否确保一段美满婚姻? 面对这样一份由女方拟定的婚姻公约,男方签还是不签成了网友争论的热点,意见呈现出截然相反的两方。 反对方认为无法忍受,坚决不能签下这样的“不平等条约”,“什么都规定好,那就不像在过日子了”。 “冰点”觉得,公式化的婚姻和生活只会让人觉得累,“就像电脑程序一样,启动、完成,毫无新意”。 “完全不赞成签那种冷冰冰的婚前协议。虽然很多时候,爱情是很世俗的事情,然而我们还是想尽可能地保留一颗单纯的心。要靠一纸合约来确保一段婚姻,那我们究竟还有多少把握和信心,收养协议。携手走完这一生呢?”已婚多年的“茉莉花开”以过来人的身份说出自己的看法。 支持方则对这样的公约称赞有加。 “太有才了,把它存到硬盘里,稍作修改和调整,以后结婚用得着。”“资深女流氓”还准备向姐妹淘推荐这个范本。 “这样的合同很好啊,很理性。”“荒山之月”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排斥它,“总比一开始和和气气,后来大吵大闹强多了。” 也有网友在肯定这种行为的同时,提出了一些小小的建议。“尘嚣仪各完动”说:“条令是死的,生活是活的,时刻变化着的。生活中还有许多无法预料的事呢,所以公约作为一个参考就差不多了。” 面对婚姻谁更缺乏安全感 “他就是不遵守你也没有办法啊!”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的赵立律师表示,有些婚前约定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不受到法律保护。 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赵立认为,法律原则上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可以这样约定,但是没有实际执行能力”。 提出此类婚前约定的大多是女性,“弱势群体的身份,传统的心理暗示,现代社会的压力,让更多的女性对婚姻产生了不安全感。”“心支点”心理咨询公司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贺罡认为,女性在婚姻中更缺乏安全感。 对于性格婚检,贺罡表示,做测试只能看到性格的差异,让自己和对方加深了解,如果以测试结果作为两人是否合适在一起生活,这样的判断并不科学。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