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婚姻家庭 >

中外合作企业解散终止资产处理涉及的税务问题

时间:2012-09-06 21:40来源:寰驽斋主 作者:fyy1056 中国法律网

  【 】罗定市一公司财务问:我公司为一家中外合作企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解散终止。现公司准备将设备、厂房及其他财产处理变现。请问该行为涉及哪些税收,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因此你公司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六十日内,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在报送此表时,还应报送与清算资产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附表,附送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与申报清算所得有关的负债、损失、未分配利润、基金、清算费用等情况的说明材料。在汇算清缴结束,结清所有税款后,方能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等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