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是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证书,是商标注册人合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依据。因此,商标注册人应妥善保管,纠纷。合理使用。根据有关的规定,在法定情况下,经注册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可以代替原件使用。因此,在使用过程中,为了减少《商标注册证》的磨损,注册人应尽量多使用复印件。注册人还可以申请商标局出示《商标注册证明》,该证明具有与《商标注册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注册人办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事宜时,商标局核准之后发给相应的变更、转让、续展等证明文件,不再重新制发新的《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应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的相应的证明文件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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