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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经营风险控制与防范

时间:2011-11-19 18:29来源:洁儿 作者:泡泡糖 中国法律网



要想促进票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最重要的是确立一系列的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系统性风险指标的监控,在经营活动中有效地控制、防范与化解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达成质量和效益统一的目标。

  如同中国的证券市场发展很快但尚不规范一样,我国的票据市场也存在着诸多不规范和不理性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三少”与“三乱”现象。
  
  “三少”指的是:一是指票据市场的交易量少。尽管近几年来我国票据市场的交易量每年都有一定程度的增长,但同证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及银行贷款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比如,1999年、2000年末我国票据交易的总量分别仅为全国银行贷款总额的0.3%和1.2%;二是票据交易的工具少。目前,我国票据市场中最主要的交易工具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占比很低,而银行本票、存单、保险单等其它交易工具的占比几近为零;三是参与票据市场交易的主体少。目前参与我国票据市场的主体仅为有限的金融机构及小部分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在票据一级市场上,除了银行外,能够被社会公认和接受的其它主体屈指可数,由此导致一级市场创造的票据量也相对有限。“三乱”即:一是部分银行仍在大量签发以虚假合同及增值税发票为依据,事实上并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二是以票养票、滚动开票、甚至账外开票、违规经营的现象屡禁不止;三是逃避接信管理、无足额保证金的高风险开票。与之相孳生的是,这类违规票据通过银行间的转贴现、或向央行的再贴现,使风险转嫁,相当部分银行资金通过票据市场进入了股票市场,形成了泡沫。因此,在承认票据市场的进步、并强调其重要性的同时,更多地冷静思考当前票据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有利于促进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银行资产风险的控制和资产结构与质量的优化调整。
  
  要想促进票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最重要的是确立一系列的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系统性风险指标的监控,在经营活动中有效地控制、防范与化解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达成质量和效益统一的目标。
  
  1、按照“三岗分离”的原则,建立票据市场营销票据审查以及事后检查的分岗管理制度。尽管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与贷款融资业务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但防范风险的本质是相通的,信贷融资业务中采取的“三岗分离”原则同样适用于票据贴现业务。不过在审查的内容上,贷款与贴现有明显的区别,票据贴现与转贴现资金主要审核贴现票据的基本形式要件是否符合要求,票据是否具有真实的商品(或劳务)贸易背景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和贴现的主要用途等等。要在组织上建立票据业务营销、审批和检查相分离的有效控险制度,切实防范票据业务中的各类风险。
  
  2、建立与票据业务相适应的综合台账管理系统。票据的贴现和转贴现等各项业务,要如同信贷管理一样,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计算机综合台账管理系统,并严格地对已经发生的每笔票据业务的基本要素、授权授信及其风险情况进行动态的监测、跟踪与管理,以此为票据业务全面的结构、质量、状况统计与分析打好基础。
  
  3、设定客观的风险指标和信息管理系统来区分、确定票据业务的风险程度。对于每一笔贷款,我们可以通过三项贷款指标或者五级情分指标来描述、反映其风险状况,而为了真实地判别每一笔票据业务不同时间及其动态的风险程度,我们同样必须研究、制定从票据意义出发的相对客观的风险指标。
  
  4、开发适应票据业务发展与管理需要的计算机分析管理系统软件。为实现和促进票据业务的发展,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在研制有关票据交易的计算机管理软件。按照人民银行现行的规定,贴现仍属于“待款管理”范畴,必须及时登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但二手交易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软件。因此,急需开发一个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并保证安全运行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必须具备两大方面的要素:一是必须包含票据买入、卖出、清算、查询、追索、保全、统计等综合功能;二是该系统必须是建立在商业银行会计续合系统数据的基础上,能够与银行的会计综合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5、建立对承兑票据的金融机构的级别准入制度和金融机构及企业的综合授信制度。现阶段我国银行按财产所有制来划分,有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人行分行和总行及部分中心支行都曾先后就承兑银行的地域及其级别制定过准入的条件。从控制风险、合规经营的要求出发,研究承兑银行的准入制度十分重要。对所有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综合授信,防止对单一金融机构的超授信限额的融资,以及一方面在追债起诉,另一方面又在大量融资转贴现的分散、混乱经营现象。此外,对银票签发的申请人(或贴现申请人)同样要建立授信制度,并一并纳入对法人客户的综合授信管理体系之中。
  
  6.建立期末票据持有限额与期间票据持有最高数量之间的比例控制制度。由于票据贴现或转贴现目前是划入信贷规模进行管理,因此在计划调控中对票据经营机构就有一个期未时点的余额指标。但票据业务又不同于信贷规模的可控性,因此,在季(年)中应允许适度、可控范围内的“鼓肚子”,比例的高低可受制于规模的大小、市场交易环境与容量、央行的控制力度和利率导向等因素。这是因为,中国票据流通对中央银行的再贴现额、再贴现率、社会银根的松紧的敏感性极强,一旦中央银行抽紧银根,控制再贴现额的总量或提高再贴现率,票据市场将不可避免的出现收缩,此时,如果手中持有过多的票据将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转让,从而有司能导致突破限额或形成利率损失的风险。同时,对于持有的票据总量控制还可以考虑执行“持有票据的时点最高限额”和“期间平均余额”双线控制的办法。
  
  7.建立贴现、转贴现与再贴现的总量、期限以及投向比例控制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再贴现、贴现与商业汇票总量之间应保持的比例关系。当然,对这类比例的调控是根据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金融均变化而变化的。如2000年,央行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再贴现比例高达70%以上,反映了央行在阶段性支持取向上的调整。作为商业银行而言,经营的方向则更侧重于安全与效益,因此,应对照上述比例,考虑在转贴现、贴现以及商业汇票的总量上,在贴现与转贴现票据的期限及投向上,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比例结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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