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因民事纠纷诉被告,后来在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协议:原告通过法院给被告一万元。后来原被告又私自协商达成一致,被告同意原告付五千元,并写了收条。但法院却说因为在法院写的调解书是付一万的,所以还是要我另外再给被告五千,并且冻结了我账户上的五千元,请问法院这样做是否合法?谢谢1 双方在正式调解书下发并签字后不能再反悔。但调解书的执行必须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申请,如被告没有向法院递交申请,法院自行冻结你账户上的5000元是不对的。 是否放弃权利,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事情,法院不可以违背当事人意愿行事,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 在执行过程中,纠纷。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自行和解,被告也可以少要或不要。法院不能违背当事人意愿行事。 法院调解后,被告到期未履行协议,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2、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你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于 法院无权擅自冻结你的银行存款。 你的问题很奇怪“请问法院这样做是否合法?” 问法院做是否合法?法院是什么地方?你自己弄清楚了吗?既然认为法院的都是违法的地方。那你到什么地方解决纠纷去?或者你自己当国家领导人,你自己说了算,不然是谁 ,你都会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