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做装修的去年给人家干活,房东是个女的,结果或干完了人家由于做人问题的原因拖欠了2500块钱,于是我爸就找她去要,她就像赖账,后来就无法联系上她,结果做公交车的途中遇到她了,就向她提出要那些拖欠的钱,结果人家不给,还骂骂咧咧的,我爸当时又喝了点酒就出手打了她,也就是把她的鼻子打出血了,估计也没啥严重的后果,当时她也没报案,我爸也没忘心里去,结果昨天派出所的人就以找人装修的原因吧我爸骗了出去,那个派出所只是个社区派出所,纠纷。也不在案发现场附近,估计那女房东和他们有关系,请问一下我爸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么?
民事责任撒 说清楚点啊,负什么责任。 地址知道就OK。简单的做法;请当地派出所协调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复杂点的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忘采纳! 您好,以下为对您问题的回复: 这应该是治安管理纠纷,个人认为不构成刑事处罚,建议你们尽快与派出所沟通,并且说明事实情况。 是否构成刑事责任,看对方是否构成轻伤或以上。没有就是不同民事责任,或许加上治安处罚。 不是案发派出所应该没有管辖权。可以当场申诉。或事后提起复议。 都过了一年了,她是不是主动放弃了起诉权啊? (责任编辑:admin) |